|
||||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保育鈞就電信業應進一步向民營企業開放提出建議案。
保育鈞說,2001年12月,隨著中國電信被南北拆分,電信業的改革似乎完成了。其實,我們應該看到,中國電信業打破壟斷並創造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的任務並沒有完成,進一步的改革進程應盡快啟動。
一個最簡單的事實就是,經過此次拆分以及重組後,電信業,尤其是基礎電信業的壟斷並沒有被完全打破。目前擁有固定電話牌照的也只有中國電信、新網通、中國聯通、中國鐵通4家,擁有移動業務牌照的只有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兩家,擁有數據通信牌照的雖然略多一些,但也僅僅6家。這與中國巨大的電信市場很不相稱。
保育鈞指出,2000年9月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對於企業申請從事基礎電信業務以及增值電信業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電信行業對於民營資本的開放程度仍有待進一步提高。以目前很多民營資本都非常關注的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為例,《電信條例》將其列為基礎電信業務的第9條,但同時又規定比照增值電信業務進行管理。這種含糊不清的表述,加上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使得實際的操作難以完整地加以界定。
《電信條例》正式頒布後,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的門檻有所降低,但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民間資本在電信業的地位仍然同其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所處的地位很不相稱。除了電信業本身的行業特點外,整個開放過程缺乏應有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這是民營資本進入電信業務,尤其是基礎電信業務的主要障礙。現有的基礎電信運營商仍然不允許向民間資本轉讓股權以及增資,民營企業真正介入新的電信業務領域仍然沒有切實可行的實現渠道。
保育鈞認為,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民間資本已經完全具備了從事電信業的實力。截至2000年底,我國私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已達到11450億元。更為重要的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電信業將逐漸對外資開放。在完全對外資開放前,充分發揮國內民間資本在服務業的優勢,充分利用已經初步建成的電信基礎網絡設施,將有利於增強國內企業的競爭力,促進一個穩定、健康、有序的電信市場的形成。
據保育鈞介紹,2000年3月在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他曾就電信業向民營經濟開放這個問題提出建議案,兩年過去,保育鈞認為,還應該就這個問題再次提出建議案:
1、應該允許國內的基礎電信運營商,尤其是像中國鐵通、中國衛星通信這樣整體規模較小的基礎電信企業在股份化改造前,可以向民營資本自由轉讓國有法人股。6大電信運營商在國內上市之前,應鼓勵引入民營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股,並對民營資本同國內公有資本一視同仁,平等相待。
2、鑒於現有的牌照,尤其移動電話及數據通信的牌照遠遠不能滿足市場充分競爭的需要,建議盡快考慮以公開競拍的方式來增發牌照並允許民營企業或者民營企業與外資組建的合資企業參與競拍。
3、盡快開放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轉售范圍應包括電信基礎設施、本地電話、長途電話、移動電話以及數據通信業務等。初期可以分步驟、有控制地進行。
4、建立公平的監管框架,使民營資本能獲得一個公正、透明的競爭環境,最終形成大型電信企業國有主導、民營和外資適當參與,中小型電信企業以民營為主體的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