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1年7月14日,湖北省黃岡市最大的國有企業———黃岡市鋁業集團公司總經理祁松,被公司設備科一職工之子伊羅劫殺在家。10月31日,咸寧市化纖廠廠長汪仕華在辦公室被前來要求增加『買斷工齡』費的職工徐育東殺害。12月20日,襄樊市襄陽物資公司副總經理吳詩平在對所屬燃料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時,遭到一職工家屬襲擊,不治身亡。
勞資雙方應共守合同
咸寧市化纖廠是湖北省『八五』重點建設項目,全省唯一生產錦綸民用長絲的重點企業,實際投資達3.4億元。
咸寧市化纖廠副廠長、黨委書記許松林介紹說,這個廠說是國有企業,其實國家並未投入資金,所有資金都是靠領導批條,或向銀行貸款,或向企業拆借等形式籌集,資金成本非常高,整個項目從立項到全線投產,歷時16年之久,項目開工時就已喪失市場機遇;另外項目設計也不合理,生產能力太小,再加上匯率變化、利息日積沈重和原料價格上漲等,企業投產之日便成了虧損之時。目前,企業總資產為2.8億元,總負債卻高達3.7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
為了脫困,咸寧市化纖廠從1996年開始推行改革,通過內退、停薪留職、競爭上崗等措施,使職工人數從550多人減到450人。徐育東1998年在企業改革過程中簽了三年的停薪留職合同,2001年5月期滿回廠,要求重新上崗,因當時廠裡沒有空位而待崗。在後來舉行的競爭上崗中,他也未能競到崗位。2001年10月,廠裡開始推行買斷工齡,制定了『固定工每年補償612元,其它性質職工每年補償428元,補償年限不超過12年』的政策,由職工自願,一次性買斷國有身份,解除勞動合同。全廠共有6人提出申請,28歲的徐育東是其中之一。
徐育東作為1993年9月進廠的合同工,按照每年428元的補償標准,8年工齡算了3424元。徐育東認為『買斷費太少,當本錢做點小生意都不夠,以後老了怎麼辦,又沒有養老保險』,因此多次找廠領導要求加錢。廠領導班子經過討論,決定將所有買斷工齡費不足5000元的,統一按5000元進行補償。他覺得還是不夠,10月31日上午找廠長汪仕華簽字領錢時持刀將汪仕華刺死。
那麼,企業為什麼沒有為部分買斷工齡的職工辦理養老保險?許松林書記解釋,廠裡的『買斷工齡』政策,是參照市委[2000]7號文件精神制定的。咸寧市經貿委主任馬達說,國家對買斷工齡沒有現成的法律條文和政策依據,咸寧市又屬經濟落後地區,工業基礎薄弱,企業包袱沈重,因此,市裡允許企業因企制宜,一廠一策,多形式、多途徑進行改革脫困,化纖廠的改革方案應該說基本符合市委文件精神。
企業改制牽動職工利益
黃岡鋁業集團、襄陽物資公司兩國企負責人被職工或家屬殺害事件也是發生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據了解,年僅19歲的伊羅對其父所在單位———黃岡市鋁業集團公司總經理祁松下毒手,一是對祁松在企業改制中讓他父親下崗、拒絕與他做建材交易心懷不滿,二是認為祈松這些年很風光,家裡一定很有錢。
襄樊市襄陽物資公司副總經理吳詩平在對其下屬燃料公司的往來賬戶和庫存煤進行破產清算時,未能滿足公司業務員王道明的不合理要求,遭到其子丁小浠的忌恨。12月20日下午4時,正在財務室清賬的吳詩平被早有預謀的丁小浠連刺數刀,不治身亡。
發生慘案的三地政府領導和企業負責人均否認慘案與企業改革有必然聯系,表示『這只是在企業改革過程中偶然發生的惡性案件,主因是案犯法律意識淡薄,性格偏執,品性惡劣。』但記者調查後發現,這些企業均存在改革措施不配套、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咸寧市化纖廠職工說,我們為廠裡『賣命』近10年,最好的年華都給了廠裡,現在廠裡為了求生存,卻不管我們的生存了,幾千塊錢就想把我們掃地出門。廠裡一邊要職工下崗,一邊又沒堵住通過各種關系進人的後門;一邊說沒錢,一邊又樹起了一棟新宿捨樓,看看那些乾部的住房,哪個的不是寬敞明亮、裝修高檔?而我們卻要到街上去擺地攤討生活。64歲的襄陽燃料公司退休工人呂聖平反映,此次公司搞破產全是『一抹黑』,破產清算沒有貼公告,職工對企業到底還有多少『家底』毫不知情,養老保險也不知道交了沒有。
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也受過個別職工持刀威脅的咸寧市天化苧麻紡織廠廠長李光凡認為,發生廠長經理被職工殺害的事情,有人說是企業改革過激、職工利益受損所致,這只是表層的原因,而深層原因是地方改革氛圍淡薄和企業改革不徹底。在改革意識濃厚的沿海地區,就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在那些地區,企業用人市場化已被社會廣泛接受,而咸寧市是湖北省的貧困地區之一,工業規模小,改革步伐相對較慢。
近年來,當地政府意識到需要加快國企改革步伐,解決企業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問題,但是建立企業職工養老、失業社會保險並未到位,從而使一些可以通過社會渠道解決的矛盾積淀、轉移到企業廠長經理身上。李光凡去年在廠裡實行用工制度改革時,就有許多下崗職工不滿意、不理解他的所作所為,有的拿著刀子找他:『我們廠是國有企業,你經營的是國有資產,我吃的、拿的不是你的,是國家的,國家的就是我們大家的,我們纔是企業的主人,你有什麼資格讓我們下崗?』咸寧市飛寧公司總經理雷森林說,這些案件提醒政府和企業負責人,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多向職工宣傳改革政策,幫助職工轉變觀念,增強改革意識,為企業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另一方面應采取有效措施,促進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到位,解決好深化企業改革與保證職工利益之間的矛盾,確保國企改革順利進行。
國企改革遭遇新瓶頸
半年內,一個省連續發生3起國企負責人被職工或家屬殺害案件,可以窺見當前企業改革與職工利益之間的矛盾之尖銳,不得不引人深思。
上個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也曾一度發生過職工因企業改革殺害廠長的案件,當時主要是由於改革缺乏配套的制度體系支橕、職工缺乏足夠的心理承受能力。與那時相比,當前國企改革的宏觀環境有所好轉,下崗職工的總體承受能力也有所增強,但區域性的『體制』瓶頸依然存在。在我國中西部,尤其是貧困落後地區,受觀念和財力限制,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完善,企業改革與職工利益的矛盾十分突出,發生慘案的黃岡市、咸寧市和襄陽縣,都是湖北省較為貧困的市、縣。
值得關注的是,當前一些政府和企業領導人道德觀念嚴重錯位,貪污腐敗成風,靠不正當手段致富的現象嚴重,下崗、失業人員等社會弱勢群體因此而逐步積攢了對社會的不滿情緒。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容易形成死結,誘發惡性案件。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