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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企老總的年薪制改革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廣州工業五大板塊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從今年起將試行年薪制,為期兩年。此外,今年起對這些企業的頭頭們實行有償用車制度。
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政府去年12月25日正式批准《廣州市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年薪試行辦法》。即廣州工業的『五大板塊』——廣州機電資產經營公司、廣州輕工工貿集團、廣州鋼鐵企業集團、廣州汽車集團、廣州醫藥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和董事會其他成員將從2002年1月1日起的兩年時間內,試行年薪制。根據這一試行方案,企業董事長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期權期股 三部分構成,基本年薪最低為6萬元,最高為8萬元。
按規定,實行年薪制的董事長,除按國家規定享受住房分配政策外,不再享受年薪以外的其他工資、福利性收入。同時,實行工作有償用車制度,即按月發交通費4000元,包乾使用;或者按照相當於月交通費4000元的額度,由企業提供公務用車,憑票報銷。
今年廣州市國企改革將更徹底,更到位,政府將把企業應有的權利都交還給企業,主要包括人事權、決策權、資產處置權等。具體而言,國有企業全部取消行政級別,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政府只管一個董事長。企業的發展、投資決策,只要董事會通過,政府部門將一律『放行』。對企業的監督,則通過聘請獨立董事的形式實施。國企監事會的職能不再是監督經營班子,而是監督董事會,其主要組成人員從企業外聘任,不再從企業內部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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