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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委於1月30日公布了《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對農產品進口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對小麥、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櫚油、食糖、棉花、羊毛及毛條10種農產品進口實行關稅配額管理。按照新的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將在每年底前公布下年度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數量和申請條件,並由國家計委授權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受理企業的進口配額申請。每年年底前將下年度的一般貿易配額分配給符合申請條件的最終用戶。申領到配額的最終用戶,在每年9月15日前無法用完的配額,應當交回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對需要配額的用戶進行再分配。
新的農產品關稅配額管理體制建立後,企業可以根據申領到的關稅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然後到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授權機構領取《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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