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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寧波市打破『誰開發、誰管理』的模式,引入競爭機制,把物業管理面向全國招標。
根據新近頒布的《寧波市物業管理招投標暫行辦法》,凡屬新落成的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居民新村、別墅區或高層建築物,都必須采用招標形式選聘物業公司;已經實施物業管理,但年度考評未達標的住宅小區和其他物業,也應重新參加招投標。競爭上崗的物業公司不是『一錘定終身』,而是實行服務質量動態跟蹤。寧波市規定,管理期間,業主滿意率低於70%,年終考評未達標,經用戶大會討論,可以提前解除管理合同,申報招標新的物業公司。
寧波市管地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後新建物業招投標工作,必須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申報完成。物業管理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方式,打破地方保護,全國有條件的企業均可來寧波參加物業投標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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