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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年關消費旺季,無錫『愛思康』公司在寧波聯合有關飯店、商場、美容中心、旅游公司等十多家單位,又玩出『代幣購物』新花樣。日前,經消費者舉報,寧波市糾風辦、人民銀行和財辦三部門已對這一行為進行了查處。
據金星賓館兩位經理介紹,去年11月,『愛思康』公司負責人來找他們,說要與他們合作搞一個營銷活動,由『愛思康』公司提供『辛帝、勞拉美食加名品活動貴賓證』,該證分A、B、C三卡,卡上分別標有可抵用200元、100元、50元字樣,『愛思康』只向金星賓館按卡面值的5%收取成本費,由金星賓館送卡給消費者,消費者可持卡到『愛思康』指定的地方享受讓利消費。
金星賓館同意開展這項活動。他們將原本實施菜餚打8.5折的優惠辦法改為消費多少送一半面值卡。但不久他們發現,『愛思康』公司指定購物專櫃,商品價格很高,而且用卡購商品還必須掏出一定數量的錢,所售商品品牌在寧波也很少看到,不能進行價格比較。為此,他們對『愛思康』是否真正讓利產生了懷疑,加上許多消費者不願意要這種卡,他們停止了送卡活動。目前金星賓館總共送出了面值2萬元的卡。
三部門組成的檢查組暗訪了『愛思康』公司設在羅蒙大廈的專櫃,發現正如投訴者所言,其價格明顯存在疑點。如『鑲鑽世紀龍』工藝品,櫃臺標價5500元,寫明可抵用20張A卡,即有20張A卡,再拿出現金1500元,就可購買。明眼人就可看出,這5500元標價有水分。
檢查組找到了在寧波的無錫『愛思康』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沈某。他說,『愛思康』公司這次來寧波搞活動,主要是推廣辛帝、勞拉產品,『貴賓證』是通過飯店發出來的,然後到他們指定的地方消費,進行讓利活動。現在寧波有金星賓館、華中大酒店、甬港大酒店、漢通餐飲、春天賓館、中洲大酒店等多家酒店搞了發送『貴賓證』活動,共發出卡面值55.9萬元。參與『愛思康』讓利活動的除了他們設在寧波羅蒙大廈專櫃外,還有寧波的旅游公司、家私商場、眼鏡店、美容中心、電腦專賣店等。
寧波市糾風辦、人民銀行、財辦根據該『貴賓證』的制作式樣和使用性質,明確認定此『貴賓證』為變相的代幣購物卡,並責令『愛思康』公司立即停止在寧波的發卡行為,等待進一步處理意見。寧波市糾風辦等三部門還聯合要求,參與此活動的有關飯店、商場、美容中心、旅游公司立即停止發、兌代幣『貴賓證』行為,如繼續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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