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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2年第1號)
2002年國債還本付息工作即將開始,現將2002年到期國債兌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2年到期國債品種及條件
1、1997年向社會發行的5年期憑證式國債,從3月1日開始陸續到期還本付息,到期年利率為10.17%。
2、2000年向社會發行的2年期憑證式(一期)國債,從3月1日開始陸續到期還本付息,到期年利率為2.55%。
3、1999年向社會發行的3年期憑證式(一期)國債,從3月10日開始陸續到期還本付息,到期年利率為4.72%。
4、2000年向社會發行的2年期憑證式(二期)國債,從5月1日開始陸續到期還本付息,到期年利率為2.55%。
5、2000年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記賬式(三期)國債,期限2年,年利率2.44%,於5月18日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6、1999年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記賬式(四期)國債,期限3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72%,於7月13日到期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7、1999年向社會發行的3年期憑證式(二期)國債,從7月16日開始陸續到期還本付息,到期年利率為3.02%。
8、1997年向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基金發行的特種定向債券,期限5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8.8%,9月22日開始陸續到期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9、1999年向社會發行的3年期憑證式(三期)國債,從10月10日開始陸續到期還本付息,到期年利率為2.78%。
10、1999年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記賬式(十二期)國債,期限3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92%,於12月17日到期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11、2000年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會發行的定向(二期)國債,期限2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42%,於12月20日到期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二、其它有關事項
1、2002年各類到期國債利息均按單利計算,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2、1997年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5年,1999年3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3年,2000年2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2年,其兌付分檔利率請向各兌付網點查詢。
3、憑證式國債的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特種定向債券的兌付由當地財政部門辦理;記賬式國債和2000年定向(二期)國債的兌付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
4、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國債,2002年可繼續到當地常年兌付網點辦理兌付,各地常年兌付網點地址請向當地人民銀行查詢。
5、2002年辦理的附息國債利息的支付,由各交易場所及有關部門按照財政部規定施行。
特此公告。
200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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