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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向全市商界同仁倡議:禁止價格欺詐行為,整頓市場價格秩序……』12月25日,同仁堂、全聚德、菜百、西單商場、百貨大樓、燕莎、大中電器、百盛、金象大藥房、翠微、新世界、崇文門菜市場、京客隆、莊勝崇光十四個大商家聯起手來,鄭重向京城商界倡議拒絕價格欺詐。
日前,國家計委頒布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其中明列了八種標價欺詐行為和五種價格欺詐手段。八種標價欺詐行為有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以及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價格的等等。五種價格欺詐手段包括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等等。這項規定將於200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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