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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准,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發展新型牆體材料。
記者從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了解到,國家經貿委經過調研發現,目前企業在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時遇到了一些困難,經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協調,提出了實行上述優惠政策的建議,有關通知和目錄已於近日公布。
根據這一政策,從今年1月1日起,對以下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利用煤炭開采過程中伴生的捨棄物油母頁岩生產加工的頁岩油及其他產品;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廢舊瀝青混凝土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產的電力;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不包高爐水渣)及其他廢渣生產的水泥。
從今年1月1日起,對以下貨物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頁岩和風力生產的電力;部分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包括非粘土磚、建築砌塊、建築板材等14類共23種產品。
另外,從今年12月1日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的粘土實心磚、瓦一律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不再采取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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