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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WTO後第一起知識產權糾紛案的結果揭曉,中國企業旗開得勝。11月19日上午,杭州中化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孫德良宣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已正式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中方,澳大利亞化工企業集團Orica公司提起的有關WWW.chemnet.com(化工網)域名所有權的訴訟案,因澳大利亞公司在裁決前數小時提出撤訴,此域名歸杭州中化網絡公司所有。WIPO同時通知域名注冊商停止對該域名的凍結,『予以釋放』。至此,傳奇域名WWW.chemnet.com正式落戶中國。
傳奇域名經歷不凡
瀏覽化工領域信息的海內外人士可能都會看到這樣一個域名--www.chemnet.com。『chemnet』是由英文chemical(化工)network(網絡)簡稱而來,公認有直觀的『化工網』的意思。但是,誰也不會料到,這個神奇的域名,曾流浪6年,到過6個國家,主人也幾度易手,域名易主的交易金額達數千萬美元。1995年2月,WWW.chemnet.com就在美國俄克拉荷馬一家機構注冊,並於當年4月左右以此域名構建站點,當時該站點是面向化工行業的一信息平臺,它是最早在互聯網上出現的專業化工信息平臺。此後,www.chemnet.com相繼出現在世界各大搜索引擎顯著位置並紛紛被與化工有關的企業、圖書館、大學系部鏈接到首頁。1997年10月前,www.chemnet.com域名轉讓到印度一家信息公司,該公司基本沿襲了在美國構建的平臺模式,進一步將印度的化工信息在站點上充實發布,印度對該域名的使用持續到1999年3月左右,此間,www.chemnet.com名滿印度。
1999年3月後,在互聯網爆炸式增長的狂熱時期,瑞典的Vertical Development AB (簡稱『VDAB』)斥資1000多萬美元將www.chemnet.com域名購回,並稱將在此域名下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化工專業B2B電子商務平臺,同時VDAB公司對其項目花巨資進行廣告宣傳,並曾來中國巡回演講推廣。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隨著納斯達克股指的暴跌,國際上許多英特網企業紛紛陷入困境。2001年4月,VDAB因經營問題而使www.chemnet.com站點面臨倒閉。2001年4月10日左右,澳大利亞最大的化工企業Orica公司同VDAB達成將www.chemnet.com域名轉讓給Orica公司的協議。不料,Orica公司接下來卻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它沒有按注冊規定在8月30日前向注冊服務機構NSI及時續費,因而於2001年8月30日被NSI注銷。按規定,域名被注銷後任何人都有權重新注冊使用。2001年8月31日,該域名被韓國一家互聯網公司DomainAgent.com成功注冊。
其實,關注這個傳奇域名的企業並不僅僅韓國公司一家。3年帶著2個人靠3萬元起家創辦中國化工網,如今已經在全國開設5個辦事處、年銷售額4000多萬元的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化公司前身)總經理孫德良,在創辦中國專業網站之初就十分關注該平臺的情況。他還注冊了100多個帶有『中國化工網』的商標。
韓國公司注冊成功後的第二天,孫德良就吃驚地發現這個兩天前還是澳大利亞公司所有的域名已經在韓國公司麾下了。『我們已經對這個域名關注了整整4年。』孫德良說,『當時我隱約感到機會來了。』他抱著試一試的心情撥通了韓國公司的電話,探討轉讓這個域名的可行性。令人意外的是,韓國這家互聯網公司並不清楚這個域名的價值,開價1萬美元。孫德良頗為興奮。但還是說了句『價格能否再商量?』對方一口回答:『9000美元!』於是,雙方立即於2001年9月5日在上海簽定轉讓協議,中國公司以9000美元的價格將這個域名順利購回杭州。
域名轉讓惹發官司
孫德良怎麼也沒想到,與興奮一起降臨的卻是一場跨國知識產權爭端。2001年9月9日上午,他收到了一封發自澳大利亞的律師函,上面寫著:www.chemnet.com域名為澳大利亞Orica公司所有,Orica公司對貴公司擅自使用該域名的行為表示嚴正抗議,希望貴公司立即歸還域名並限24小時答復,否則,Orica公司將訴諸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10月5日,孫德良收到了WIPO用聯邦快遞寄過來的書面應訴通知及Orica公司的投訴書副本,要求在20天內作出答辯。一場由www.chemnet.com域名所有權導致的跨國知識產權爭端拉開了大幕。
煮熟的鴨子會不會飛走?孫德良直言:『我們有80%的勝算!但孰是孰非,最終的判決只能是看國際仲裁。』ICANN(國際互聯網域名及代碼分配合作中心)於1999年10月24日通過的《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規定,澳大利亞Orica 公司若想贏得仲裁,必須證明以下三點:被提起爭議的域名與投訴人所持有的商標或服務標記相同或具有誤導性的相似;被投訴人對該域名本身並不享有正當的權利或合法的利益;且被投訴人對域名的注冊和使用均為惡意。
對於第一點,中國的知識產權專家認為,chemnet.com的域名確實與Orica 公司所持有的商標具有相似性,因為作為澳大利亞最大的化工企業Orica公司在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多個國家注有chemnet國際分類下多項商標,其商標的含蓋面涉及如農業、炸藥、運輸等多個領域。但問題在於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也同樣具有chemnet商標權,其注冊的chemnet商標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38類國際互聯網類商標權。在這點上,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Orica 公司同樣有資格擁有chemnet.com域名。
對於第二點,專家認為既然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有資格擁有chemnet.com域名的所有權,因此也就根本不存在『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對chemnet.com的域名不享有正當或合法的利益』的問題。
專家認為第三點『惡意使用』更是無從談起,因為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一直實實在在利用該域名合法的進行經營活動。
中國企業險象環生
但是,中國企業當時並非沒有自己的『軟肋』。『我們還有20%的不可測因素。』孫德良告訴記者,關鍵是我國商標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所存在的局限性。在中國加入WTO之前,可能誰也沒有留意,而現在卻不得不直面『軟肋』了。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在我國,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但在國際上,企業進行域名注冊時,卻必須提供公司的英文名稱。而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向ICANN注冊域名時用的公司的英文名稱是『Hangzhou Hi2000 InfoTech Co., Ltd.』,但這個名稱在中國的工商總局裡是查不到的,因此Orica 公司通過上海一家專利事務所查詢後宣稱『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 Ltd.』這個公司不存在,並以域名的擁有者沒有相關的經營實體為由向WIPO提出指控。
由此,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遇到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難題:必須證明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 Ltd就是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這個問題上,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無法提供具有充分說服力的國內法律依據。經過多方協調,最終由杭州市工商局出具了杭州世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一直在使用『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 Ltd.』這個英文名稱的證明。但這份證明的法律效力以及WIPO是否會采納這份證明尚是個未知數。Orica 公司敢於提起仲裁正是瞅准了這個『軟肋』。幸虧,WIPO客觀公正地對待了此事。浙江經濟界人士焦急地說,在加入 WTO之後,中國企業與境外企業的接觸勢必越來越多,使用英文名稱的頻率也會越來越多,如果中國的法律連對企業的英文名稱都不認可,很可能會讓中國企業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吃越來越多的虧。
一個問題解決了,另一個問題又出現。請誰出面打這場官司?孫德良找了一大批律師朋友。結果大家都為難了:面對Orica 公司發出的兩大郵包上千頁的英文訴訟材料,誰也看不懂,更談不上對WIPO有關法則的精通。在十萬火急的情況下,孫德良決定發動手下200名員工群策群力。幸虧25歲的張志強正在研究國際法,而在美國工作了7年的陳開奇又精通英語。於是,公司自力更生,組成了一個4人應訴小組。經過10多天准備,中國公司於10月19日向日內瓦WIPO遞交答辯狀,對所有指控一一加以駁斥,並陳述了大量事實和國際法依據。同時向澳大利亞公司傳送答辯狀副本。10月24日,中國公司收到WIPO的確認函,指出將有專家組擇日裁決。10月31日,Orica公司請求WIPO延期裁決,稱將同答辯方尋求通過商業途徑解決域名糾紛。11月1日和12日,WIPO兩次通知Orica公司,如需要延期裁決,請遞交書面請求,並限定了最後時間。在北京時間昨天夜間,Orica公司提出撤訴請求,WIPO立即作出反應。晚上11時,孫德良接到WIPO的電子郵件,得到了明確無誤的結果:域名歸貴公司所有,並同時『解凍』。
中國企業,趕快熟悉『游戲規則』
一場跨國域名所有權的風波告一段落。但此案留給人們很多思考。孫德良感嘆說,中國入世的最大危險是不知世貿的『游戲規則』為何物。面對入世,中國企業,特別是面廣量大的中小企業必須趕快行動。
相信經歷過《讀者文摘》被迫改為《讀者》事件的人們不會忘記,國際間經濟活動的規則是多麼的無情。當時,美國的《讀者文摘》以中國《讀者文摘》的商標合法性等問題提出叫板,結果中國的《讀者文摘》被迫更名,最後連英語的注冊商標也放棄了啟用漢語拼音的『DUZHE』。『中國許多企業有如打赤膊的孩子,沒有任何防備。』浙江大學的有關專家說。以域名為例,中國注冊的國際頂級域名現在有數百萬個,而持有相應域名商標的寥寥無幾。對此,任何一個境外企業都可以憑借其對域名商標的擁有而告上WIPO進行仲裁,甚至進行跨國司法訴訟,對國際『游戲規則』茫然不知的中國企業怎能勝訴?中國許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相當薄弱,必須盡快堵住『漏洞』。
面對入世,中國如何擺脫缺乏足夠適應WTO環境人纔的窘迫境地,也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孫德良說,幸虧他的公司主要骨乾都是大學畢業或留學歸國人員,要是這樁訴訟落到別的企業頭上,『有可能把人家的訴訟副本郵包當作海外訂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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