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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國家經貿委了解到,目前,我國汽車工業雖然取得快速進展,但仍然存在四大問題需要解決。
——市場培育滯後,限制了汽車消費的增長。《汽車工業產業政策》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個人購買汽車,並將根據汽車工業發展和市場消費結構變化適時制定具體政策』,但至今仍然缺乏一項完善的鼓勵汽車消費的政策。一些地方采取地區保護政策,限制使用非本地企業生產的轎車或微型汽車,人為分割市場。亂收費和繁雜的購車手續抑制了個人購車的積極性,阻礙了市場需求增長。生產企業的產品品種、價格、經營機制、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也不能適應個人購車的要求。
——產品開發能力弱,制約了新產品的發展。我國汽車生產企業由於規模小、實力不強等原因,沒有形成較強開發能力,與國外企業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汽車工業產品開發投入少,手段落後,數據積累少,有經驗的開發人纔匱乏,尚未形成高水平的卡車產品開發體系,更不具備轎車產品自主開發能力。國外汽車企業每年的技術開發費投入約佔年銷售額的3%至5%,數額高達幾億甚至幾十億美元,而我國一些重點骨乾企業這一比例不到1%,投入總量與國外差距更大,以致汽車產品品種少,技術水平落後,不能很好滿足市場需求。
——零部件發展仍然落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少。 『八五』以來,國家加大了對汽車零部件工業的投資力度,利用外資也大幅度增長,但投資總量仍顯不足,佔整個汽車工業總投資的比例不到30%。地方、部門、企業自成體系,投資分散重復,沒有形成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骨乾零部件企業,也未形成按專業化分工、分層次合理配套的產業結構,難以體現規模效益。零部件工業雖有較快發展,但總體水平仍然不高,缺少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
——重復建設嚴重,散亂局面未得到根本改變。《汽車工業產業政策》頒布以後,汽車工業分散、重復建設有所抑制。但由於高關稅和較嚴格的市場准入保護形成的利益驅動使一些地方、部門仍在盲目新建汽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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