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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於8月29日在此間透露,截止到目前,全國已經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了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84個地、州、盟和地級市組建了相關機構。他要求各地確保在年底前將基層藥品監管機構組建到位。
鄭筱萸是在8月29日舉行的全國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座談會上說這番話的。他說,組建省以下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是今年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是一項涉及長遠的基礎性工作。許多地方深入調查研究,與有關部門進行了有效的溝通協調,因地制宜,確保質量,在基層藥品監管機構組建過程中積累了許多經驗。
他同時指出,各地基層藥品監管機構的組建工作還很不平衡,目前還有14個省區市的改革方案仍在醞釀中,個別省的方案還沒有眉目,這與國務院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將市縣藥品監管機構組建完畢的差距較大。有的地方在機構組建中還存在把關不嚴的現象,對過去擅自將醫藥公司『翻牌』成為藥品監管局的清理不徹底;還有的機構沒有與企業脫鉤,甚至有的政府領導還在兼著企業的職務,政企不分的現象還很突出。
鄭筱萸說,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1998年組建,到現在三年多了,省級藥監局已經全部建立,基層機構卻遲遲不到位。強有力的監督網絡體系形不成,就會使藥品監管力度大打折扣,必須加大基層藥品監管機構的組建力度。在組建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程序和紀律,尤其要嚴把進人關,寧缺勿濫。同時必須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進入藥品監管機構的人員必須與原所屬企業徹底脫鉤,不能在企業有任何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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