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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中國消費者協會、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4個多月的努力調解,日前,日本『全日本空輸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全日空』)北京支店代表一行3人專程赴武漢,向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劉良博士等4名中國消費者道歉,『全日空』北京支店總務經理林雅和代表『全日空』向4位中國乘客每人支付1500元人民幣,以補償他們在2001年1月1日的交通及住宿費。
本世紀第一個新年,2001年1月1日當地時間10時35分,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劉良博士、沈陽市於洪區物價局公務員萬守海、湖南湘潭某中學退休教師傅俊、北京中國人民大學退休教師陳亞蘭4位從美國回國的中國乘客,在日本成田機場轉乘『全日空』NH905航班回京,預定北京時間13時35分抵達。
快到北京上空時,因北京有沙塵天氣無法降落,飛機又在當地時間16時許返回成田機場。下機後,『全日空』工作人員表示可以聯系住宿,但對乘客提出的安置費用避口不談。這時,航班上大多數當地乘客紛紛離去,只剩下劉良等4名持『全日空』全程機票的中國乘客,以及12名美國西北航空公司轉乘全日空NH905航班的中國乘客。劉良等人多次根據國際慣例向『全日空』交涉,希望航空公司負責一切安排及費用,但對方始終拒絕。至20時30分左右,美國西北公司代表處接走了那12名乘客,並表示免費安排食宿交通。而兩名『全日空』職員不顧劉良的抗議,徑自離去,把疲憊不堪、無依無靠的劉良等4人丟在機場不管。無奈之下,劉良及時向還在北京等候自己的妻子通報自己的處境。其妻又向劉弟求助,劉弟馬上致電其在日本東京的中國朋友快去機場接人。當地時間22時30分左右,已經快在機場沙發上睡著的劉良聽到熟悉的鄉音,百感交集。1月2日清晨,劉良等4人搭乘當天的NH905航班回國。
劉良等人回國後,下決心要討回公道。
2月24日晚,劉良將他們4人的經歷貼在了新浪網的網友論壇上。湖北日報社《市場指南報》記者當晚上網發現後,迅速通過電子郵件與劉良取得聯系。2月25日,該報記者采訪了劉良,劉良表示一定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2月26日,《市場指南報》率先披露了劉良等人乘坐『全日空』航班在新年夜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隨後,《人民日報》、《湖北日報》等多家報紙和人民網、新浪、搜狐等多家網站進行了跟蹤報道。一些法律界人士看到報道後,更是主動向劉良提供法律幫助。湖北天元兄弟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鷹認為:購買了『全日空』的機票,就等於與之簽訂了運輸服務合同,這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即旅客從美國登機、日本經停、到中國降落是一個整體環節,無論期間出現了什麼原因延誤,『全日空』和旅客之間都處於一種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之中,服務不能終止。珠海德賽律師事務所武漢分所律師劉冰表示:如果劉良等4名消費者選擇以法律途徑討還公道,他願意免費全程代理。3月2日,劉良正式委托劉冰、韓鷹作為聯合代理人,由劉、韓二人代理劉良等人投訴『全日空』侵犯消費者權益一事的交涉與訴訟行為。
事件公開披露以後,劉良本希望『全日空』能及時表現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公正立場,但『全日空』北京支店在2月27日發給《市場指南報》的傳真說明中,表示『由不可抗力(如天氣)原因造成飛機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沒有義務承擔食宿等費用。』『全日空』的這種立場沒有表現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劉良開始考慮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來維權。2月28日下午,因公出差的劉良委托同事董理達老師,到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諮詢投訴『全日空』有關事宜。3月2日下午,劉良收到沈陽消費者萬守海的來函。萬守海在函中全權委托劉良為其代理向『全日空』討回公道。而在此之前,湖南的傅俊、北京的陳亞蘭也已先後發函給劉良,委托劉良代理他們維權。
3月4日下午,在律師劉冰、韓鷹的陪同下,劉良來到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代表4名乘客正式遞交了《關於『全日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投訴》。劉良等人認為,『全日空』的所作所為嚴重侵犯了4位中國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他們要求『全日空』公開道歉,承諾今後改進服務工作,避免類似事件發生,並對4人的損失進行賠償。湖北省消委會副秘書長王體年代表省消委受理了劉良等人的投訴,並表示,省消委將以最快的速度處理,盡快派專人前往北京,將相關投訴材料轉呈中消協。
3月8日上午,湖北省消委會投訴部副主任蔡浩抵京,專程向中消協遞交了劉良等人的投訴材料。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韓華勝了解情況後表示,中消協對此事會一管到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韓華勝、工作人員張德智多次與『全日空』交涉。『全日空』雖然表示希望由中消協調解此事,但一再強調『不可抗力』原因,協商沒有進展。
5月22日下午,韓華勝等3人與『全日空』進行了洽談。韓華勝明確指出:劉良等人的投訴,中消協早就通報過,但『全日空』至今未拿出解決問題的『意向』性措施。『全日空』這樣一拖再拖,是否非得等到消費者告上法庭,纔會引起重視?『全日空』北京支店總務經理林雅和表示:劉良等人乘坐的航班不能如期著陸而返回日本,系不可抗力原因所致,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航空公司承擔食宿費用、進行精神賠償的條文,『全日空』的處理沒有問題。他認為:如果『全日空』給予賠償並被媒體報道,公眾會認為『全日空』認錯了,『今後碰到類似問題,不好辦』。韓華勝表示:如果航空公司只是考慮媒體曝光對自己的影響,不考慮消費者的利益,不遵循《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不考慮自己在履行合同中有無過錯,就不易解決爭議,將失掉中國市場的許多份額。
5月30日下午,在湖北省消委會的支持下,劉良明確表示:我們已經給了『全日空』改正錯誤的機會,但『全日空』還不想認錯,現在,我們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將維權行動進行到底。與此同時,中消協有關人士表示中消協將繼續支持劉良等人的維權行動,並願意提供法律援助。就在劉良為司法解決作最後的准備時,6月底,湖北省消委會告知劉良,『全日空』已基本同意中消協提出的調解方案,事情有望圓滿解決。
7月19日下午,『全日空』北京支店代表林雅和(日籍)等3人專程來到湖北省消委會,向劉良等4名中國消費者道歉,並向劉良支付2001年1月1日有關費用1500元人民幣。劉良表示接受這一調解方案,並代表其他3位消費者接受『全日空』的道歉。
湖北省消委會秘書長彭輝表示:作為湖北省首例涉外消費投訴,『全日空』事件的成功調解,將為以後處理此類事件提供豐富的經驗和啟示。
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韓華勝評論說:『從「全日空」事件中,我們看到了中國消費者的成熟。』他同時向湖北及武漢地區的媒體表示感謝。他認為,媒體大量的客觀公正的報道,形成輿論監督的『合力』,促進了問題的最終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