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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國有企業基本實現三年改革與脫困目標的第一年,其運行狀況的好壞,將直接關系到三年改革脫困成果的鞏固和發展,關系到國有企業改革階段性目標與中長期目標的銜接。從上半年的情況來看,國有企業利潤平穩增長,國企改革繼續深入,國有經濟發展繼續保持了良好的勢頭,但改革與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國企利潤平穩增長
來自國家經貿委經濟運行局的分析說,今年1至5月份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實現利潤905.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1.5%,快於全部工業企業利潤增幅1.1個百分點;虧損企業虧損額334.8億元,同比下降17.7%,虧損企業戶數減少3.55%,顯示出平穩增長的良好態勢。
從地區來看,包括西藏在內的全國31個省區市國有工業均整體盈利,其中,26個省區市整體效益狀況好於去年同期。黑龍江省以222億元的高額利潤遙居榜首,山東、上海、廣東、江蘇、新疆緊隨其後,這6個地區的合計利潤總額近573億元,佔全部國有工業利潤總額的63.3%;上海、湖北、新疆、河北、江蘇、山東、廣東等7個省區市的增利幅度超過10億元;江西、內蒙古、重慶、寧夏、海南等5個省區市減虧幅度較大。
從行業來看,重點監測的14個行業在去年年底有12個行業實現整體盈利或利潤大幅增加的基礎上,今年情況繼續好轉。尤為可喜的是,煤炭行業初步扭轉了連續三年虧損的局面,實現利潤4.9億元,比去年同期減虧增利14.2億元,軍工行業也比去年同期大幅減虧。盈利大戶———石油化工行業累計實現利潤358.7億元,同比增長26.8%,佔全部國有工業利潤總額的40%。
從企業來看,國家重點企業利潤總額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1至5月國家重點企業共實現利潤1002.6億元,同比增長28.9%。其中,盈利超過10億元以上的15戶企業利潤總額合計818.7億元,佔重點企業利潤總額的八成以上;虧損企業111戶,同比減少21戶,虧損企業虧損額66.4億元,同比下降16.5%。
改革任務仍很艱巨
雖然國企三年改革與脫困的目標已基本實現,當前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也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但國有企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改革與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利潤增幅明顯回落。今年前5個月國企利潤增幅比前4個月回落了7.6個百分點,快於全部工業利潤增幅回落2.9個百分點;減虧幅度比前4個月回落了3.6%,快於全部工業減虧幅度回落0.2個百分點。在利潤增幅回落的背景下,國有企業銷售收入、稅金總額增幅也呈回落態勢。今年前5個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銷售收入增幅比前4個月回落0.8個百分點,稅金增幅回落1.2個百分點。
脫困的基礎尚不穩固。有關分析表明,去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比上年增加的利潤中,有71%來自宏觀環境改善和政府政策的支持,企業改進自身工作、加強管理對經濟效益提高的貢獻大致為29%。而且,在6599戶重點脫困企業中仍有1800戶沒有脫困,三年中還出現了2000多戶新增虧損企業。這說明,如果今年宏觀環境趨緊或國家政策支持力度減弱,國企減虧增利難度加大,一些處於盈虧臨界點的企業有可能陷入虧損。
國企經營機制轉變尚未到位。經過三年努力,大多數國有骨乾企業雖然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但國有出資人的職權和責任沒有到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國有股仍然『一股獨大』,一些上市公司與母公司在資產、機構、人員、財務上沒有分開,乾部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的機制尚未根本建立。
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近幾年來國有企業通過兼並破產初步建立了退出市場的通道,但仍有相當一批應退出的企業沒有退出。據對東北、華北九省(區、市)的調查統計,需要退出市場的國有大中型企業1572戶,迄今為止僅退出了624戶,只佔應退出企業的40%。
亟須抓好三大重點
深入紮實地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國有經濟戰略性結構調整,爭取在機制轉變和結構優化上取得實效,是擺在國有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為此,國家經貿委提出,當前國有企業改革亟須抓好三大重點:
首先,繼續對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結構調整,做到進而有為,退而有序。國有經濟的『進而有為』,主要體現在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上。『退而有序』,主要是對那些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和資源枯竭的礦山實行破產關閉,對那些質量低劣、浪費資源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五小』企業實施依法關閉,對那些不適合國有制經營的小企業進行改制。值得強調的是,國有企業的進與退都要服從競爭、效益的原則,用行政指令要求國有經濟限時從某些地區退出或『從競爭性領域退出』的做法和提法是不符合四中全會精神的。那些在不規范改制中懸空債務、七折八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要堅決制止。
其次,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造,規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在重組上市過程中,母公司與上市公司要實行資產、人員、機構、財務四分開,要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營運體系和機制。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重點;要逐步建立董事會選聘、市場化配置經理人員的機制,並要強化監事會的監督作用。
第三,積極推進企業內部改革,加強和改善企業管理。爭取在二至三年內,具備條件的國家重點企業以及各地確定的國有大中型骨乾企業的內部改革達到《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企業管理的基本規范(試行)》等文件的要求,『十五』末期中央管理的國有大型企業的內部改革全面到位。加強企業管理的工作重點要放在使管理挖潛成為企業應對環境和政策變化、實現持續增效的重要手段,並加快推進企業管理信息化。
經過近三年的努力,國企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但是,國有企業改革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可能一蹴而就。對此,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並不斷探索解決重大改革問題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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