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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日前,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有關部門在和平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塘沽區、東麗區和武清區范圍內,對19家經銷單位出售的福建、深圳、北京、哈爾濱及天津等8個省市,20個企業生產的20批次手機電池進行了監督抽查。結果顯示:合格的僅有7批次,不合格的有1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65%。
據了解,不合格手機電池多產自我國南方的一些省市企業。如天津市日昇通訊批發配件總匯、百龍電訊商場經銷的標稱為福建超越電子有限公司和深圳亨德森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CD928型手機電池、河北區駿昊聯通尋呼專賣店經銷的標稱為香港時代超人通訊公司生產的T18型手機電池、五洋社會服務實業公司第一經營部經銷的標稱為惠州市華星通訊實業公司生產的788型手機電池、先河通訊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為西門子公司生產的C2588型手機電池等,存在外觀結構差和額定容量與充放電性能不達標等問題。
據市質監局有關部門介紹,國家標准規定手機電池外觀結構要與該型號的手機裝配合適,並保持良好的接觸。電源接觸電極應標有『+-』極符號,電池上還要標有額定容量、電壓、生產日期、執行標准代號等主要參數指標。而此次抽查的13批次不合格電池其外觀結構都不合格,佔不合格批次的100%;有7批次電池額定容量不合格,佔不合格批次的54%;有6批次電池充放電性能不合格,佔不合格批次的47%。造成不合格產品的原因:一是外觀結構方面,有的廠家不按標准組織生產和檢驗;二是額定容量和充放電性能方面,個別企業使用劣質電芯做配件致使電池整體質量不合格。
對此,市質監局已責令經銷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並依法予以處罰。(記者張晉 通訊員寶萍 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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