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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國放開了大多數原來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將國務院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由1992年定價目錄管理的141種減少為13種。這一政策的出臺會不會導致市場價格的大幅波動呢?國家計委副主任汪洋表示,這種情況不會出現。
他說,在141種類商品和服務價格中,在這次公布中央定價目錄之前,已經有大部分在92年之後,就逐步由市場定價。92年以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已經發文放開價格的商品和服務項目有35種。另外,還有62種是沒有要求審批,但是還沒有明令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這62種實際上已經是在市場定價,比如汽車發動機等。真正在這次公布的《中央定價目錄》中新放開的只有10種。我們測算了一下,這些新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農產品的收購總額,生產資料的銷售總額的影響,不到1個百分點。
因此,從總體上,這次放開大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後,不會對現行的價格走勢構成任何重大影響。它的最大意義在於,說明中國政府在逐步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我們放手那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應該由政府管理的事情,而把精力轉移到政府應該管理的維護價格次序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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