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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減負辦近期將采取六項更加嚴厲的措施,切實減輕鄉鎮企業的負擔。這是記者從正在召開的全國鄉鎮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國務院減負辦主任王遠枝介紹,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曾在年初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取消不符合規定的針對鄉鎮企業的收費、罰款、集資和基金項目,重新審查收費項目和標准,堅決制止向鄉鎮企業的各種攤派。在此基礎上,國務院減負辦再推出六項操作性強、責任明確的一系列措施,堅決把鄉鎮企業的負擔減下來。
這些措施規定:中央和省(區、市)兩級政府必須在今年以內編制好涉及企業的收費目錄,並實行涉企收費公示制度;把縣、鄉兩級作為工作重點,其主要領導作為鄉鎮企業治亂減負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改制、改組、改造費用過高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同時組織全國鄉鎮企業治亂減負大檢查;規范政府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費登記卡』的執收制度,收支兩條線制度;建立嚴格的鄉鎮企業治亂減負責任制等。
據了解,去年全國共取消鄉鎮企業收費項目2035項,減輕企業負擔近10億元,但向鄉鎮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和亂攤派的現象還相當嚴重。一份調查報告顯示,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向鄉鎮企業收費的項目在一定區域頻繁出現達1000多種,稅外負擔約佔企業利潤的20%左右,其中相當部分是不合理的,直接影響鄉鎮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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