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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班輪公司作爲提供國際港口之間班輪運輸服務的企業,在運費之外收取附加費是否合理的問題備受外貿公司關注。有行業協會指出,班輪公司不合理附加費共計23項,按最低標準計算,每年收費達2000多億元。
9月初,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進一步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工作將於今年底前完成。
近日,清理整頓工作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繼9月15日,日本郵船率先調整電放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後,近日,日本川崎汽船,韓國韓進海運、現代商船,臺灣長榮海運、萬海航運、陽明海運以及中海集運等多家船公司相繼致函國家發展改革委,主動提出規範海運附加費收費行爲的具體措施。包括取消部分附加費項目,降低單證費、電放費,降低其他附加費標準,簡化合並收費項目等。例如,長榮海運將原有11項附加費合併爲6項,其中,提單重做費、提單更改費、推遲提交資料費、運費更改費4項合一,收費標準從每票500元降至400元,第三地領單費和第三地簽單費合併,收費標準從每票700元降至500元。
上述調價通知各公司已陸續發佈,最晚將於10月15日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相關措施生效後,將有效緩解附加費收費不合理問題。
商務部國際經濟貿易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中央緊鑼密鼓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是爲了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保證其市場競爭力,幫助企業度過外貿“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