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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一個特別“敬業”的自來水收費員,即使退休了,還不忘收費的工作,並且在6年內憑自己感覺給自來水漲了4次價。不僅如此,他還增設了一種叫“消防費”的收費項目,斂水費加“業務創收”,總共收上來14萬餘元,都揣進了自己腰包……
按月繳水費卻收到催繳單
今年7月21日,在山東路經營餐館的商戶文某等4人來到公安和平分局報案,因爲他們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催繳單和停水通知書。
據介紹,自2009年年底商戶們繳納的水費累計達10多萬元,而且收費標準一直高於市價標準,不僅如此,商戶們每月還要繳納“消防費”52元,截至2015年6月,單這項費用算下來也有上萬元。
接報後,公安和平分局刑偵七大隊辦案民警立即向天津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第二營銷分公司瞭解情況。據悉,公司並沒有向商戶提供過水費收條,如果收費,都會給商戶提供正式發票。
漲了4次水價 額外加收“消防費”
經調查,這四戶門臉屬於某公司,2011年已經在自來水公司退休的員工朱某某在退休前一直負責收水費的工作。經商戶們辨認,朱某某就是這些年一直收水費的人。大家還發現,從2009年年底起,朱某某收費後只向商戶提供手寫的收條。大量證據表明,朱某某具有涉嫌詐騙的作案嫌疑。
警方從商戶提供的繳費收條看,收費標準也高於市價:2009年市價每噸水6.70元,他們以9.00元繳納;2010年5月市價每噸水7.50元,他們被提價到了10.00元;2011年12月市價每噸水7.85元,他們要繳納12元,後自2012年3月至今市價每噸水7.85元,他們則被漲到13元……2009年12月至2015年6月,僅水費這一項,嫌疑人朱某某就收走了共計131350.35元。
天津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第二營銷分公司稽查科科長介紹,由於公司一直沒有收到上繳的水費,2015年7月17日,稽查科向山東路109號四家商戶下達停水通知書。不料,四家商戶相繼持繳費收條來到公司,稱從未拖欠水費,而且還每月額外繳納52元“消防費”。至於“消防費”,自來水公司相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按規定商家有“自來水消防栓”,纔會收取消防費,其收費標準爲:小商家每月156元。而事實是,四家商戶並沒有“自來水消防栓”,根本不應該繳納“消防費”,經查,朱某某收取的“消防費”也從未向自來水公司繳納過。
退休6年收了14萬水費
8月25日上午,公安和平分局刑偵七大隊與勸業場派出所密切配合,在位於和平區的暫住地將涉嫌詐騙嫌疑人朱某某抓獲。
經審訊,朱某某如實供述了自2009年12月至2015年6月期間,一直以高於市價標準向四家商戶收取水費並虛構“消防費”每月收錢,總計收取14萬餘元的犯罪事實。朱某某交代,從2009年年底,他收費後便不再上交,4年前辦理退休交接手續時,他故意未交接這幾個商戶的水費收繳工作。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