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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宣佈,將試點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對此,廣州市財稅專家表示,雖此政策對中低收入人羣而言,所享受的優惠相對較少,但或將促使保險公司推出更多優惠,形成良性循環。
具體落實尚需時日
據悉,會議指出,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互補,可以減輕羣衆醫療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有利於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和擴內需、調結構。會議決定,借鑑國際經驗,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購買適合大衆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對個人購買這類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
市地稅部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由於國務院剛出臺政策,所以具體落實細則還需要一定的時間。至於何時會試點,肯定會以上級的安排爲準”。
中低收入者優惠不大
對此,廣州市財稅專家、中山大學財稅系主任林江表示,這一政策將實現“一箭多雕”的效果,“以商業健康保險進行的所得稅優惠進行,能達到減輕個人稅負的效果。從個人健康角度而言,商業保險針對不同的疾病有不同保障,也能緩解國家在醫保支出的壓力。”
林江還分析,“對中低收入而言,優惠力度不大,但設置限額可避免高收入人羣利用這一優惠逃稅。但個稅優惠必將吸引越來越多的人買保險,或促使保險公司有更多優惠,形成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