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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中新社發杜洋攝
根據北京市發改委此前下發的通知,北京將從明日起取消1元/運次的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據了解,這是2009年北京出租車正式開收燃油附加費後的首次取消。而按照當前《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中的測算標准,北京要重新收取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至少要在2015年4月1日以後。
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征收近六年首次取消
1月14日,北京市發改委下發通知,將從1月15日起將取消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預計1月22日起,北京市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都將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北京現行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是從2009年11月開始收取的。2009年11月25日零時起,北京出租車正式開收燃油附加費。乘客乘坐出租汽車超過3公裡(基價公裡)的,每次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
資料顯示,自2009年以來,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共經歷過七次調整,調整區間為1元~3元/運次。其中2012年3月、9月以及2013年3月分別調至最高的3元/運次。此次則是北京市自2009年以來首度取消該費用。
為何12連跌纔調整?剛達到下調標准
自2014年7月21日起國際油價進入連續下行通道以來,到1月12日,國內成品油價格已累計達『12連跌』,但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卻『堅挺』依舊,直到1月14日北京市發改委纔發出取消燃油附加費的通知,這引發外界一定質疑。
對此質疑,北京市發改委此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由於油價波動未達到調價幅度,故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將暫不作調整。
2013年,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2013年7月1日起實施,實施當日92號汽油價格為7.57元/昇。這成為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調整的依據。《辦法》規定,以3個月為1個周期,周期內油價(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平均值每提高(或降低)0.8元/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北京市發改委稱,2013年7月1日以來,隨著油價連續下跌,北京市已經過6個燃油附加費調整測算周期,各周期內平均油價分別為:7.79元/昇、7.81元/昇、7.75元/昇、7.81元/昇、7.71元/昇和6.9元/昇。與《辦法》實施當日油價7.57元/昇相比,變動水平分別為0.22元/昇、0.24元/昇、0.18元/昇、0.24元/昇、0.14元/昇和0.67元/昇。周期內油價變動均未達到0.8元/昇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條件。而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進入第7個動態調整測算周期。綜合考慮當前油價水平及變化趨勢,周期內平均油價與7.57元/昇相比變動水平超過0.8元/昇,達到本市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因此決定自1月15日起取消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
重收燃油費至少要4月份以後需92號汽油售價達8.37元/昇
中新網汽車頻道梳理發現,2009年11月,即北京市開始收取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的當月,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為6.66元/昇;隨後油價一路漲跌互現,在2012年3月、9月及2013年3月這三個燃油附加費最高的時間節點上分別為8.33元/昇、8.06元/昇和7.8元/昇。而自2014年7月21日油價出現連續下跌,到2015年1月12日,北京92號汽油的價格已降至6.07元/昇,比《辦法》實施當日的7.57元/昇低近20%。
對於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未來是否還將重新收取,及何時收取這一問題,中新網汽車頻道根據《辦法》中的測算標准進行了計算。從2015年4月1日到2015年7月1日,北京市燃油附加費將進入第8個動態調整測算周期。按照《辦法》中的測算方法,如果該周期內北京市92號汽油平均價格達到《辦法》執行時起始油價7.57元/昇+0.8元/昇,即8.37元/昇,北京將重新開始收取出租車燃油附加費。
原標題:北京明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開征近六年首次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