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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中信建投證券成功完成2015年第一期永續次級債券發行工作。此舉標志著券商對新型資本補充工具的探索取得積極成果,證券行業尤其是未上市券商進一步拓寬資本補充渠道有了新『出路』。
據了解,中信建投證券完成的該期永續次級債券發行規模共計20億元,采用浮動利率形式,在首個定價周期即前5年內的債券利率為6%,處於較低水平。該期債券附設發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權。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相關規定分類為權益工具全額進入淨資產,且根據中國證監會批復在存續期內全額計入淨資本。
據公司相關人士介紹,此次永續債券品種的發行其實對業內具有現實和標杆意義。近年來,國內券商收入結構發生顯著變化,以融資融券為代表的資本中介型業務和以證券自營、直接投資為代表的資本型業務的收入貢獻度呈現快速上昇趨勢。為把握行業發展時機,多數券商通過A股或H股公開發行上市及增資擴股等股權融資方式補充資本。
但是,中信建投證券是目前營業收入前十名券商中唯一一家既未上市也未公布上市計劃的公司。中信建投證券的杠杆倍數在行業中也一直處於較高水平,其面臨的資本補充需求較其他同行更為迫切。
同時,在目前監管機構允許證券公司發行的短期融資券、公司債、次級債、收益憑證等品種中,除次級債外,其他品種對於發行期限和發行數額都有較為嚴格的限制,無法結合永續債條款。
因此,中信建投證券結合永續債券和次級債券的不同優勢,特別是具備發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權條款的永續債券可全額計入淨資產,在證券行業率先提出創新發行永續次級債券,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試點並經過與監管機構積極溝通、方案反復論證,最終得到了監管機構的認可和支持。
根據《會計處理規定》,若發行的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的合同義務則可認定為權益工具。中信建投證券設計的永續次級債中設定了可續期條款,發行人可以無限次延長本期債券而投資者無權要求贖回,因此規避了償還本金的合同義務。同時,設定了可延期支付利息條款,發行人可無限次的將本期債券的利息推遲支付而不構成違約,因此也規避了支付利息的合同義務。
中國證監會經研究,認為中信建投證券發行的本期永續次級債券符合權益工具的特征,同意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全額計入淨資產。同時,根據《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本期債券也全額計入淨資本。
中信建投證券相關人士表示,本期永續次級債發行的重要意義,在於以債券融資的方式對資本進行了補充,降低了公司整體負債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本壓力。
有業內人士稱,正因為本期債券的方案設計具有典型性和很強的可復制性,在證券公司探索新型資本補充工具、拓寬資本補充渠道方面具有重大意義,尤其是為未上市證券公司補充資本找到了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