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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今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在收到中國證監會度兩融業務的行政監管措施後,公司已采取了四大整改措施。
具體而言,1)暫停新開立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2)自2015年1月16日起,公司將不允許新增任何新的合約逾期,距合約到期兩周前將反復提醒客戶及時了結合約,對於到期未了結的合約將強制平倉。 3)在監管規定的時間內,清理完成舊的逾期合約。4)將融資融券業務客戶開戶條件由客戶資產滿人民幣30萬元提高到客戶資產滿人民幣50萬元。
中信證券還表示,為有效控制風險,公司已經實行了嚴格的風險控制標准,目前融資融券業務客戶保證金比例為70%,客戶融資杠杆比例較低;對客戶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實行實時交易前端控制,限制客戶信用賬戶單一持股比例,降低客戶流動性風險。
上周五,證監會通報了去年四季度對45家券商進行的融資類業務現場檢查的結果。結果顯示,中信、海通等部分券商存在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向不符合條件的客戶融資融券等違規行為,證監會對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行政監管措施。其中,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和國泰君安3家公司存在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問題,受過處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戶數量較多,對這3家公司采取暫停新開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