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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5%。其中,城市上漲1.6%,農村上漲1.3%;食品價格上漲2.9%,非食品價格上漲0.8%;消費品價格上漲1.4%,服務價格上漲1.8%。2014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年上漲2.0%。
1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0.3%。其中,城市上漲0.3%,農村上漲0.3%;食品價格上漲1.2%,非食品價格下降0.1%;消費品價格上漲0.5%,服務價格持平(漲跌幅度為0,下同)。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12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95個百分點。其中,蛋價上漲14.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2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10.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2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7.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2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9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2.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6個百分點;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下降0.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4.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6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下降0.7%。其中,酒類價格下降1.8%,煙草價格上漲0.1%。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6%。其中,衣著加工服務費上漲6.0%,服裝價格上漲2.7%。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1%。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7.1%,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2%。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5%。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2.2%,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7%,西藥價格上漲0.9%。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1.4%。其中,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12.3%,通信工具價格下降2.9%,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0%,車輛使用及維修費上漲3.4%。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0.9%。其中,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9%,旅游價格下降3.6%。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1.0%。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2.4%,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5%,水、電、燃料價格下降1.4%。
據測算,在12月份1.5%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上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消失為0,新漲價因素約為1.5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12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上漲1.2%。其中,鮮菜價格上漲11.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33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1.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4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1.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3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0.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
12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1%。其中,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價格分別下降0.3%、0.2%和0.1%;煙酒及用品價格持平;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分別上漲0.1%、0.1%和0.2%。
2014年12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12月 |
2014年 |
|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3 |
1.5 |
2.0 |
其中:城市 |
0.3 |
1.6 |
2.1 |
農村 |
0.3 |
1.3 |
1.8 |
其中:食品 |
1.2 |
2.9 |
3.1 |
非食品 |
-0.1 |
0.8 |
1.4 |
其中:消費品 |
0.5 |
1.4 |
1.8 |
服務 |
0.0 |
1.8 |
2.5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0 |
1.3 |
1.6 |
其中:不包括鮮菜和鮮果 |
0.0 |
1.1 |
1.8 |
分類別 |
|||
一、食品 |
1.2 |
2.9 |
3.1 |
糧 食 |
0.1 |
3.0 |
3.1 |
油 脂 |
-0.8 |
-5.2 |
-4.9 |
肉禽及其制品 |
-0.2 |
-0.2 |
0.4 |
其中:豬肉 |
-0.5 |
-4.9 |
-4.3 |
牛肉 |
0.3 |
3.0 |
6.3 |
羊肉 |
-0.1 |
-0.9 |
4.3 |
蛋 |
-1.6 |
14.0 |
10.4 |
水 產 品 |
1.0 |
2.4 |
4.4 |
鮮 菜 |
11.3 |
7.2 |
-1.5 |
鮮 果 |
1.9 |
10.4 |
18.0 |
液體乳及乳制品 |
-0.4 |
1.5 |
8.5 |
二、煙酒及用品 |
0.0 |
-0.7 |
-0.6 |
煙 草 |
0.0 |
0.1 |
0.2 |
酒 |
-0.1 |
-1.8 |
-1.8 |
三、衣著 |
0.1 |
2.6 |
2.4 |
服 裝 |
0.2 |
2.7 |
2.6 |
鞋 |
0.0 |
2.5 |
2.0 |
衣著加工服務費 |
0.7 |
6.0 |
5.2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1 |
1.1 |
1.2 |
耐用消費品 |
0.0 |
0.2 |
0.3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0.4 |
7.1 |
7.3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2 |
1.5 |
1.3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2 |
2.2 |
3.0 |
西 藥 |
0.1 |
0.9 |
0.6 |
醫療保健服務 |
0.3 |
1.7 |
1.2 |
六、交通和通信 |
-0.3 |
-1.4 |
-0.1 |
交通工具 |
-0.2 |
-1.0 |
-0.8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3.0 |
-12.3 |
-1.3 |
車輛使用及維修費 |
0.2 |
3.4 |
3.0 |
通信工具 |
0.0 |
-2.9 |
-4.3 |
通信服務 |
0.0 |
-0.1 |
-0.1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2 |
0.9 |
1.9 |
教育服務 |
0.0 |
2.9 |
2.5 |
旅 游 |
-1.5 |
-3.6 |
5.0 |
八、居住 |
-0.1 |
1.0 |
2.0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1 |
0.5 |
1.0 |
住房租金 |
0.1 |
2.4 |
3.3 |
水、電、燃料 |
-0.5 |
-1.4 |
0.7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餘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