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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勞資員與社保局幹部相互勾結,收取好處費幫他人辦理假退休,騙取養老金4500餘萬元。近日,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法院對這一窩案進行宣判,9名國家工作人員被判處濫用職權和受賄罪,其中8人獲刑,最高刑期20年。
2013年年初,遼寧鞍山市紀委對全市社保系統進行資金調查,羣衆舉報突出的鞍山市鐵西區多家民政企業違規辦理退休問題進入視野。經過8個多月的調查取證,這起涉案人數衆多、騙保金額巨大的窩案浮出水面。
林陽春、葛軍、李穎、劉翠麗曾分別是鞍山市鐵西區四家國有民政企業的勞資員,陳忠海、劉陸榮、李楠林、趙廣輝、惠安凱曾分別是鞍山市社保局幹部。由於企業職工退休手續複雜,2004年,林陽春使用假退休審批表填寫申請人員信息,再加蓋上私刻的區人事局相關部門專用章和辦事員名章。由於社保部門多個環節的工作人員收受林陽春的賄賂,在覈對申請人交費信息、辦理在職轉退休、退休金申報和發放等流程上也是一路綠燈。
調查顯示,林陽春先是收取額度不一的好處費,小範圍幫身邊人辦理假退休手續。隨着“名氣”越來越大,葛軍、李穎、劉翠麗3人成爲她的“下線”,辦理假退休的人員也從本企業不符合條件的職工,逐漸擴散到其他國企職工、下崗職工、農民、社會閒散人員等。每辦理一個假退休,從提供“貨源”的三名勞資員,到作爲核心人物的林陽春,再到幫忙審覈的社保局幹部,每個環節都收取相對固定的好處費,逐漸形成了較爲穩固的犯罪利益鏈。
以這種方式,從2004年至2008年,林陽春主導辦理的假退休者多達253人,其中年齡最小的僅29歲。雖然每個環節收取好處費不高,但積少成多,幾名國家工作人員獲利豐厚。法院一審查明,獲利最多的林陽春、葛軍、劉陸榮收取好處費分別高達390.4萬元、205.3萬元和123萬元,而這些假退休者給國家社保基金造成的損失更是巨大,共計領取養老金4500多萬元。
2015年元旦前,鞍山市鐵西區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分別判處其中8人有期徒刑5年半至20年,另有一人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