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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播報近日,網上幫辦接到市民劉先生的諮詢,他的公積金在外地交納了3個月,他想知道轉回到天津後算連續交納嗎?
據劉先生介紹,他的公積金從2012年到2014年7月都是在天津上的。2014年8月至10月三個月的公積金,因工作原因在廊坊交納。從2014年11月開始,又在天津市交納的公積金。
劉先生說:“我現在想買房子,如果將廊坊那邊的公積金轉回天津,我這算連續交納嗎?是否能夠正常申請公積金貸款呢?”
瞭解情況後,記者聯繫到天津市公積金中心熱線諮詢。工作人員介紹,如果劉先生將公積金轉回天津,公積金將被視作連續交納,申請公積金貸款等業務不受影響,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