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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冬採暖季,採用供熱計量方式採暖的居民們注意啦!今年供熱計量價格確定了。日前,市發展改革委發佈2014-2015採暖期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有關事項,明確居民供熱基本熱價爲每平方米7.5元,計量熱價每千瓦時0.13元。
根據相關辦法,用戶熱費爲基本熱費和計量熱費之和。具體計算公式爲:基本熱費=基本熱價×計費面積;計量熱費=計量熱價×用熱量。
非居民供熱計量價格方面,現行非居民供熱價格爲40元/建築平方米,計算基本熱價爲每平方米12元;單位面積耗熱量定額爲111千瓦時/建築平方米,計量熱價每千瓦時0.25元(每吉焦70元)。
寶坻、武清、薊縣、寧河、靜海、濱海新區的供熱計量價格,由當地自行確定。
由此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一戶居民用戶住宅供熱計費面積爲100平方米,一個供熱季用熱量爲8100千瓦時。此採暖季按照計量收費,所需交納的採暖費爲:
7.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0.13(元/千瓦時) ×8100(千瓦時)=1803元
按照現行面積熱價收取採暖費則爲:
2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2500元
對比來看,依據供熱計費面積100平方米按面積熱價收費需花采暖費2500元來推算,居民在此採暖季用熱量若不超13461千瓦時,都會較按面積熱價收取採暖費更“省錢”。
供熱計量收費和結算流程
1、用熱戶應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按現行面積熱價一次性預交採暖費。逾期未交費的,應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2、供熱前,供熱單位應公示用熱戶熱量表讀數。
3、供熱結束後,供熱單位應於30日內將熱量表讀數及所用熱量通知用熱戶。
4、用熱戶應從每年度6月1日開始,持上一採暖期供熱單位開具的收費票據原件和用熱戶用熱量確認單辦理採暖費結算,實行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