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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各類所有制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大力支持各種非公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參與到國有企業的股權多元化改革中。堅守不能借改革之名牟取暴利、國有資產不能流失這條紅線。
2. 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的關係,更加註重通過經濟手段、市場手段方式推進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國企通過實施股權多元化改革,進行企業定位分類後,逐步發展成爲混合所有制企業,並主動降低國有股權的比例。
3. 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實現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出資人職能分開,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按照責權利相統一,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規範股東權利與政府審批權分開,形成規則統一、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新的國有資產監督體制。
4. 堅持以破解問題爲導向。以解決影響國企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爲導向,敢於正視問題、敏銳發現問題、主動聚焦問題,研究回答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問題,在推動解決問題過程中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爲重點,以管資本爲主轉變國企管理方式,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增強國有資產監管的系統性、規範性、有效性。
5. 堅持積極穩妥推進。堅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和嚴謹務實相結合,統籌安排,系統推進,重點突破,穩妥操作,強化公開透明和規範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具體推進實施過程中,實行一企一策,分類進行研究,分類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