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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稅局從即日起正式執行國家稅務總局制發的《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納稅人到本市地稅系統各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發票領用、納稅申報、稅收減免、投訴舉報等涉稅事項時,將得到全國統一規範的標準化納稅服務。
《納稅服務規範》具體包括9類72項(含212個服務事項、1120個服務規範)。9大類規範分別爲稅務登記規範、稅務認定規範、發票辦理規範、申報納稅規範、優惠辦理規範、證明辦理規範、宣傳諮詢規範、權益維護規範、文明服務規範。每一大類又細分爲若干服務事項,每個服務事項包括業務描述、報送資料、基本流程、基本規範和升級規範,涉及國稅、地稅全部服務項目,標準統一,可操作性強,讓納稅人辦稅一目瞭然,體現了以納稅人爲中心的服務理念。
天津市國稅局、天津市地稅局要求,今後未在《納稅服務規範》中列明的報送資料,基層稅務部門一律不準讓納稅人額外報送,納稅人如發現標準不一問題,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反映,市級稅務機關將及時督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