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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管理,日前中國保監會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加強保險消費者需求分析,提高產品開發設計質量和效率。不得開發設計無保險功能作用、不利於消費者保險意識培育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在產品開發設計過程中應注重提升產品保障功能,責任設計應清晰明確、表述應通俗易懂。
通知稱,保險公司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設計工作,加強對產品開發設計與銷售服務管理,建立健全面向保險消費者真實需求、着眼長期健康發展的產品開發設計管理機制,實現開發設計產品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適應性。保險產品開發設計應堅持以下原則:符合保險基本原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保險消費者需求和保險市場實際。
根據通知,對於保險公司報送保險產品審批或備案的,保險公司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本季度末預測償付能力充足率均不得低於150%;處於風險處置期間的保險公司應按照風險處置工作的要求報送保險產品審批或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