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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銀監會9月30日聯合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內容中,除了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房貸放開政策,還涉及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於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的內容。受訪專家指出,目前規模約爲十萬億的銀行房屋貸款最值得證券化,一旦證券化後將有10%的溢價。但其規模化尚需時日。
“最值得證券化的是規模約爲十萬億的銀行房屋貸款,這部分貸款資產具有較高的市場價值,一旦證券化之後有約10%的溢價。”清華大學教授李稻葵在接受人民金融獨家採訪時表示,他在各地調研中發現,現在出於各種原因,市場的重點都放在企業貸款的證券化。但他認爲,這是最難進行的,“因爲企業很多信息只有銀行有,打包上市後這一信息就流失了。”
李稻葵指出,最值得證券化的資產是那些有抵押的、資產質量比較好的、可以適當地進行標的資產轉讓的。房屋貸款當屬這類資產。
MBS(Mortgage Backed Security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最早在60年代的美國出現,是指銀行及儲蓄機構利用其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發行的一種資產證券化商品。經媒體梳理,我國從2005年至今的十年內,只成功發行過三單MBS。2005年“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的發行成爲了國內首單MBS,兩年後,總量40.21億元的“建元2007-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信託資產支持證券”再次發行,此後,MBS業務進入了七年的停滯期,因此,在MBS業務的推廣方面,業內人士認爲其規模化尚需時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吳慶之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由於利差的縮小,以及房貸利率優惠政策,再加上已經形成的利率市場化環境,銀行的融資成本高,這些因素決定了銀行對於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MBS)籌資不會積極。
根據浦發銀行的報告內容,儘管央行和銀監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MBS,但存量房貸證券化不會在近期大規模推出。
報告指出,第一,目前市場高收益的替代性資產較多,在投資者風險偏好較高時,MBS資產可能缺乏吸引力;第二,在整體金融機構的負債久期下降時,長久期的MBS資產尋找資金對接難度較大;第三,過去10年是房地產的繁榮期,微觀定價中缺乏違約率、提前償還率等參數的可靠經驗估計。
另有業內人士在接受媒體時坦言,中國缺少類似美國“兩房”(房利美與房地美)的機構。“兩房”爲美國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提供了強大的流動性和穩定性,而國內沒有一家銀行發行MBS的立足點在於提振房地產行業,而且從當前的時間點來看,再大筆給房地產企業借貸不符合銀行的風險管理原則,通過發行MBS刺激房地產市場效用不會太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