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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不久前印發的《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本市制定出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市場監管體系的頂層設計,充分考慮天津城市發展定位,是爲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升級而作出的重大部署,對於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三大意義
《意見》進一步廓清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切實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堅持放管並重、寬進嚴管,着力推動政府、市場、社會三駕馬車並駕齊驅、共同治理,着力促進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此外,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爲重要平臺,促進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實現,也對政府職能轉變和市場監管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進一步改革政府監管市場的方式,全面提升市場監管能力。《意見》強化公平公正、透明規範的治理理念和建立健全政府服務、市場監管各方面的制度規則,實現從政府部門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是政府監管市場方式的重大變革。實現“守法經營,一路綠燈;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進一步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將“社會共治”作爲基本原則之一,要求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範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衆的監督作用,實現社會共同治理,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有助於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六大特點
一是簡政放權。將“簡政放權”作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首要原則,爲企業鬆綁,爲市場讓出空間,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二是依法行政。強調建立制度規則,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三是公正透明。明確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政府監管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保證市場主體和公衆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四是管理創新。強調建立科學監管的規則和方法,着眼於解決市場監管的共性問題,提出適應於市場監管各領域、各監管部門通用的原則性要求與改革措施。
五是社會共治。注重發揮法律法規的規範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衆的監督作用。
六是體系完善。既貫徹國務院文件精神,又立足天津實際,充實拓展內容,豐富完善體系,體現務實管用,涵蓋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服務、加強監管、培育市場、行政執法應建立完善的各個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措施。
35類措施
《意見》提出了涵蓋市場準入、政府服務、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依法行政、行業自律等多方面內容的35類改革措施。
推進市場公平準入和企業公平競爭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是改革14類有關市場準入和政府服務的制度或機制,建立寬鬆、平等、統一、規範的服務環境。
推進市場行爲監管和經濟持續發展體系建設:主要是加強15類重點領域市場安全和市場行爲的監管,保障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
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和綜合執法監管體系建設:主要是完善綜合執法,規範執法行爲,加強執法監督和績效考覈的6項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