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7項突出問題包括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資金、侵佔保險費、借保險名義相互借貸、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產品等
記者從保監局人士處獲悉,從9月10號開始,保監會開始推進第二輪中介整頓清理,並給各保監局下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第二階段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
與《通知》一起下發的還有四個附件,附件要求對37項突出問題和風險進行復查,具體包括虛構借中介業務套取資金、侵佔保費、借保險名義相互借貸、自買單、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產品等問題。
北京一家中等專業中介代理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自去年泛鑫事件之後,中介公司,尤其是部分中小經紀公司,人員流失較爲厲害,又缺乏保險公司的信任,專業中介的日子比較難過。
重點清理37項突出風險
通知顯示,保監會決定從9月起,通過複查、檢查、抽查三種方式,對機構數量龐大、魚龍混雜的保險中介市場進行第二輪全面糾偏。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月,我國共有2500多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0多萬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近年來,由於保險中介行業不斷擴容與發展,保險中介經營規範度參差不齊,保險中介商業模式的弊端逐步顯現。
記者此前拿到保監會下發的規劃文件顯示,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工作具體劃分爲摸清底數、整頓秩序、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和總結提高五個階段。4月至8月爲保險中介清理整頓的第一階段“摸清底數”,9月份起的四個月爲保險中介清理整頓的第二階段“整頓秩序”。
記者發現,除此次下發的通知之外,保監會還下發了4個附表,對複查的方方面面進行了設計和規定,比如附表列有檢查啓動原因、檢查力量(人數、天數、金額等)等條目。
值得一提的是附件4中列出了重點複查的37項突出問題和風險,這些問題涉及保險公司、兼業代理機構、專業代理機構三大主體。具體來看,包括通過中介渠道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資金,借中介進行徐嬌退保和虛假理賠,挪用、截留、侵佔保費、誤導引發退保,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產品,相互借貸,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等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投保人定力保險合同,股權激勵,涉嫌傳銷非法集資等風險。
保監會加大處罰力度
此次通知要求保監局和市場主體法人機構的“一把手”作爲第一責任人,要全程參與第二階段整頓秩序工作,做到親自部署、親自督導、親自協調,親自審覈複查結果、檢查結論,並簽字確認。
保監會要求保監局重點檢查要結合第一階段摸清底數情況和日常監管信息認真篩選檢查對象,總數不得少於9 家,且應涵蓋保險公司、保險經紀機構、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以及保險營銷團隊等主要方面。
保監會表示,監管部門對檢查及抽查中新發現問題的市場主體,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該清退的堅決清退、該停業的堅決停業、該撤換的堅決撤換”。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被發現在第一階段時未主動揭示突出違法違規問題,且在第二階段工作中被查實的市場主體,將會受到以下處罰:保險中介機構,將被吊銷業務許可證等;保險公司,將被責令停止接受有關新業務等;這些機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被撤銷任職資格或者從業資格。
另外,對內部管理混亂、長期沒有業務、長期無法取得聯繫、有較大風險隱患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監部門將採取“窗口指導”等方式,引導其通過主動申請註銷許可證、轉讓股權、實際控制人退出等形式退出市場。
專業中介日子不好過
一邊是監管層的高壓監管,另一邊是中介機構的轉型突圍。
保監會信息顯示,今年以來,保監會對保險中介市場違規亂象的查處力度明顯加大。2月13日,吉林保監局和山東煙臺保監分局同一天發佈2014年1號罰單,處罰對象均指向保險中介機構。除上述2個地方保監局外,還有山西、陝西、天津、廈門、上海等5家監管機構向保險中介公司開出1號罰單,2014年頭7張1號罰單的處罰對象均指向了保險中介機構。
自年初起至8月,北京保監局已對保險中介機構開出22張罰單,對47家保險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採取行政處罰39項,註銷95家中介機構。在這些保險中介機構違規行爲中,主要包括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未按規定製做出示客戶告知書、委託未持有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簡化會計記錄和避稅、私自印製保險產品宣傳材料、電銷用語不規範並組織安排人員冒充客戶僞造電銷錄音等。
上述中介機構人士表示,監管的高壓,加之業務不景氣,部分中介公司高管開始離職,部分則轉向網銷,但大部分中介機構由於資金等方方面面的原因,並沒有轉向網銷的實力。他希望這一波監管過後,中介機構能夠“好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