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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投資需求不斷提高的當下,各路資本也是大顯神通,試圖抓住這個難得的歷史機遇。然而近期,海滄資本實際控制人歷時四個月成功捲款4億元並潛逃境外的消息再次讓人們想起了“投資有風險”這句話,但風險暴露過後留給投資者的就只有漫長的追討和無盡的自責。同時,合夥制基金在行業准入、監管制度等方方面面的漏洞也逐一呈現在人們眼前。
捲款4億潛逃海滄資本震驚業界
近期,海滄資本前法人姜濤捲款潛逃的消息吸引了衆多投資者的目光。根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3月,姜濤即爲此做好了準備,其先準備好護照等出國手續,於6月趕赴香港搭建資金轉移平臺,其後6—7月將大量資金轉走,最終攜鉅款潛逃。從護照準備到正式潛逃,整個流程不超過4個月時間。目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並已全國協查。根據媒體從河北公安部門瞭解到,姜濤賬上的5000萬現金已被查封,但其本人已潛逃出境。
有投資人向記者介紹,海滄資本的一隻有限合夥產品此前到期未實現兌付,隨後,海滄資本出面維穩並承諾兌付。然而在拖了幾天之後,當他們再次聯繫海滄資本時卻得知姜濤失聯的消息。
投資者認爲,這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惡意攜款跑路事件。佐證就是2014年3月,河北海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姜濤換成了張桂起。有傳言稱,張桂起是一個臥牀不起的老人。事實上,姜濤一直以一般合夥人(GP)的身份存在着,他掌握着公司的各類印章和財務命門,將鉅額資金轉移似乎並非難事。
海滄資本官網顯示,該公司現有6項產品,其承諾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在10%至14%不等,合同規定募集總額4億元。但是這6個有限合夥基金產品卻存在超募的情況,實際認購金額達到了5.36億元,其中的1.36億超募資金不知所終。
有業內人士透露,有限合夥基金通常做的都是信託或券商“剩”下來的項目,這些項目往往不符合監管融資規定,無法通過銀行、信託的風控關卡,這些項目通常會被包裝成有限合夥形式的產品,然後以3%至5%的銷售佣金,通過第三方理財公司、私募基金等渠道銷售。作爲風險補償,有限合夥基金的融資成本也較高。這一點在房地產融資領域表現得尤爲明顯。中小房企通過有限合夥基金融資的成本比通過信託或券商資管渠道融資要高出5%左右。
近期房地產信託項目已成爲兌付風險的重災區,相關部門對其監管不斷升級,房企的融資渠道更加收緊。而對靈活變通的有限合夥來說,則可以繞過信託的限制。
據瞭解,有限合夥可以通過兩種渠道在房地產項目融資。一方面,通過信託計劃成爲有限合夥企業的LP,再由有限合夥企業向融資方提供資金,這樣可以直接向不滿足要求的房企投資;另一方面,市場上很多小的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股權基金公司可以通過有限合夥的形式發行產品,將資金投向房地產領域。
專家介紹,有限合夥基金被譽爲‘類信託產品’,完全模仿信託做的,包括簡版、目的、融資方資金用途、受託人、期限、管理人、收益,而其收益要比信託高。值得注意的是有限合夥產品在結構中缺乏監管,裏面架構有可能作假。
擔保機構“不擔保”投資者如夢初醒
海滄資本出事後,爲其項目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河北融投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也被拖下了水。官網顯示,河北融投成立於2007年4月,註冊資本40億元,是河北省內規模最大的綜合融資性擔保機構,也是國內擔保機構前五名,主體長期信用爲AA+級。許多投資者就是看重了河北融投擔保的擔保實力而選擇了海滄的項目,
然而據媒體報道,在投資者出具的一份委貸協議中明確顯示:融資方給海滄的利息爲年化14%,海滄對投資人的利息承諾爲12.5%左右。這樣一來如果算上海滄需要支付給擔保公司3%左右的擔保費用和運營成本的話,海滄根本無法盈利。如此顯而易見的問題在河北融投擔保對項目做盡職調查時,竟沒有絲毫察覺,這讓投資者質疑海滄資本是河北融投的關聯公司。
另外,此前曾有報道稱海滄資本的老闆姜濤,是一個有吸毒史並且曾經涉嫌職務侵佔的“劣跡斑斑”的人。而海滄資本的兩個項目也因爲費用問題被證明“根本就是虧本的”。這樣一個問題老闆加問題項目卻能夠獲得河北融投的擔保,讓衆多投資者更加覺得匪夷所思。
上海市松江區律師事務所劉律師表示,在整個有限合夥的運作機制中,擔保公司一般不會對有限合夥管理人做評估和調查,也無法干涉其日常運作。海滄資本可能從企業處獲得由河北融投擔保開出的項目前一期或前幾期的擔保函,並告知投資者,這項投資有河北融投擔保擔保,本息保障。但實際上,河北融投擔保提供的擔保和投資者的資金是兩碼事。具體到本次事件上,擔保公司究竟對誰負有連帶擔保責任,需要看具體的擔保合同,會註明擔保的內容。
簡單的說就是河北融投擔保所提供的擔保方均爲借款融資一方既有融資需求的企業,但投資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往往容易誤將河北融投擔保所提供的擔保認爲是自己所投資金的擔保。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在有限合夥制基金的運作過程中,企業和基金會在委貸銀行各開一個賬戶。基金將募集到的資金存入專用賬戶,由委貸銀行劃到企業賬戶;企業還款時,同樣將資金存入自己賬戶,再由委貸銀行劃撥。資金回到基金專用賬戶後,由有限合夥制基金管理人根據約定條款對資金進行分配。
知情人士介紹,這次海滄事件,投資者的損失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回款劃撥至基金賬戶後,管理人姜濤並沒有對這一部分資金進行分配;另一方面,是這次私募基金超額募集的部分,姜濤對募集的資金並沒有全部或者說只有少部分用到企業融資上,其它全部挪爲他用。而對於這兩部分資金,並不在河北融投擔保擔保責任範圍內。
從其本質上來說,這是由於私募基金運作機制不透明,基金管理人操作空間大所導致的現象。
業內坦言風險黑洞源自無監管、誠信缺失
據瞭解,有限合夥基金往往對應的是投資公司包裝的理財產品,投資公司只需要到工商部門登記,不接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和審批,這與信託公司、基金子公司存在明顯差別。有限合夥基金的產生其實就是一個項目和資金的對接過程,形式上類似於信託和基金子公司,但是,正是因爲這種相似性,就會讓投資者產生錯覺。
目前市面上的有限合夥制基金魚龍混雜,一隻看似“非常可靠”的有限合夥基金產品,一般經過“低風險、高收益”的包裝,實際上運作機制極度不透明。因爲不涉及強制性的信息披露,非法集資、超募、虛假項目、虛構抵押物的價值等情況屢屢出現。
不少基金均通過超募或假項目,借新還舊。一旦項目行業市場動盪,投資者出現觀望情緒,不再進行投資,有限合夥基金公司沒有新的錢進來,就無法完成兌付,所以他們要麼虧欠,要麼跑路。
自今年年初以來,兌付風險不斷浮出水面。2014年5月,華融普銀出現兌付門事件,涉及資金或高達30億元;7月6日,海滄資本老闆攜款4億失聯;7月15日,華泰匯通(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遭遇兌付危機,涉及金額達1億元到2億元。
對於缺乏正規管理的這類基金產品,爲何能吸引到投資者屢屢購買呢?有信託人士總結,一個是購買門檻較低,一般券商和信託理財產品的購買門檻是100萬,但有限合夥制基金因爲缺乏監管,投資者投入20萬、30萬就可以購買,另外有限合夥制產品年化收益都要較信託、券商等同類理財產品高於3到4個點。
此外,有限合夥制產品不透明的信息披露,也使投資者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在一些合夥制產品中很多信息都不是公開的,投資者自己都不知道項目已經超募,投入資金到底有沒有流向融資方,而這種不透明的體質下,管理人一旦出現問題,投資人很難發現。而對於這種高風險產品,投資人應該在購買時更加謹慎考察管理人情況。”上述人士進一步指出。
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看來,有限合夥基金的種種亂象充分暴露出在該領域存在的誠信缺失和監管缺失問題。其實,有限合夥基金中的GP是投資成敗的關鍵。通常,GP負責執行整個企業的合夥事務,包括合夥協議一般都是由GP擬定。最爲核心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的人選和機制,也幾乎都是由GP選出,GP是否誠實可靠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