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譽爲保險業新版“國十條”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昨天揭開神祕面紗。《意見》提出了9方面29條政策措施,被稱爲保險業的政策大禮包。
民生
加速建立巨災險制
《意見》提出將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並且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提升企業和居民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災害事故風險的意識和水平。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槓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同時強調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以制度建設爲基礎,以商業保險爲平臺,以多層次風險分擔爲保障,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臺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
>>解讀
巨災險獲政策支持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表示,“國十條”在最爲關注的巨災險建設方面給予了高度重視。早在2012年汶川地震後,保監會已經制訂出相應的巨災險方案,但不同於其他險種,巨災險需要政府部門政策上的支持,因此遲遲未能落地。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也表示,巨災險制度並非市場的商業行爲,有了國家政策的支持相信一定可以加快推廣。
投資
發揮險資投資優勢
《意見》提出,應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在保證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提高保險資金配置效率。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
鼓勵保險公司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爲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並且研究制定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相關政策。
與此同時,進一步發揮保險公司的機構投資者作用,爲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穩步推進保險公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
>>解讀
保險資金地位提升
庹國柱表示,新“國十條”最大的作用是鼓勵保險公司利用好投資資源,把握好投資方向。“只有保險公司保持更好的盈利性,纔能有更多的讓利空間,這對於老百姓而言將是一件好事。”庹國柱同時表示,目前我國保險投資急需解決的是專業人才與投資經驗的匱乏,儘可能地開放險資投資渠道與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保險工作的選擇權。
根據保監會最新統計數據,截至6月底,保險業總資產突破9萬億元,保險資金運用餘額接近8.6萬億元。在新“國十條”政策預期的推動下,保險資金的地位得到提升,投資範圍有望繼續拓寬,投資力度有望進一步加大。
華融證券方面表示,保險行業已經扭轉了過去兩年的低迷增長態勢。險資運用餘額已恢復增長。權益類投資比例上限的提高有助於險資未來投資收益預期的改善。
改革
發展新興保險業務
《意見》強調,將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其中包括:積極發展文化產業保險、物流保險,探索演藝、會展責任險等新興保險業務,促進第三產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在境內外上市,並且提升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
同時,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自主品牌、自主知識產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簡化審批程序。增加再保險市場主體。發展區域性再保險中心。
在加強保險公司治理和內控監管方面,將改進市場行爲監管,加快建設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
《意見》還提出,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其中包括,政府可以委託保險機構經辦,也可以直接購買保險產品和服務。
>>解讀
商業保險地位提高
國泰君安認爲,與舊版“國十條”相比,新“國十條”預計將帶來商業保險地位的提升,升格爲健全社會保障體制的“重要支柱”,而不僅是“重要組成部分”。新時期保障經濟轉型的是政府職能的轉變和社會治理體系的重構,爲達到在簡政放權過程中不出現社會管理空白和缺漏的效果,商業保險就成了承接政府職能轉型的抓手。未來商業保險發展的空間是靠政府的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來實現。
二級市場最先嗅到了政策利好,昨天午後,保險板塊強勢上漲,截至收盤,漲幅位列第二,板塊平均上漲2.14%。個股方面,新華保險上漲3.57%,中國太保上漲1.90%,中國平安上漲1.77%,中國人壽上漲1.32%。不少券商表示,鑑於行業基本面與政策面的明顯改善,重新調整保險業評級至“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