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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讀者向“羊晚招財貓”諮詢要不要去香港買保險,而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數據,向內地訪客所發出的保單,其新造保單保費錄得49億港元,佔2014年首季個人業務的總新造保單保費(272億港元)的18.2%。那麼,赴港買保險到底劃不划算,有沒有保障呢?讀者董小姐的經歷或許能說明一些問題。
事件回顧:11年前這份香港保單很划算
日前,“羊晚招財貓”讀者董小姐致電羊城晚報記者:她剛剛退保了持有11年的一份香港壽險保單,退保後按賬面的現金價值,她虧損了1300美元。
董小姐今年36歲,2003年第一次接觸保險時,還是個畢業兩年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的小姑娘。在一次去香港遊玩購物時,她第一次接觸到保險這個東東,這也是她人生中第一份保單。“當時遇到我的保險代理人,爲我做了一份保單計劃。”董小姐說,11年前國內保險業不像現在這樣發達,各保險公司推出的產品也非常少,“幾乎沒有重疾險,基本上爲一些分紅型的兩全型壽險。”
根據這個代理人的設計,這是一份壽險附加意外的產品,董小姐每年交585美元,一共期繳18年。按照合同規定,如果被保險人是自然死亡,則賠付5萬美元;如果發生意外,則額外賠付5萬美元。
當時董小姐的月收入約3000元人民幣,而當時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是1:8.7,也就是每年繳納的保費要5000元。“我有對比過國內同樣費用的產品,在國內一年交4000-5000元的保費,自然身故賠付約15萬元人民幣,意外身故賠付約20萬元人民幣;而同樣的費用在香港購買則是最高保10萬美元,摺合成人民幣87萬元。”保障相差那麼大,董小姐覺得當真是一份划算的保單。而且,代理人還告訴她,作爲一份分紅型的保險,每年分紅利率可以達到5%,這也意味着交費到了第10年以後,分紅收入已經可以自動續保,不用再跑去香港交費。綜合考慮下,董小姐買了這份保險。
退保原因:保單歸屬公司10年兩更換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國內保險行業以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速度發展。對於很多長達數十年的保險產品來說,宏觀環境的變化確實是一個非常大的變數。董小姐持有的這份保單,到了第11年,成了一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爲了這份保單,每年董小姐都要去一趟香港,也沒有帶來太多的開銷,不過保險行情則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有幾個因素導致了董小姐最後下定決心退保,雖然退回的現金價值縮水了1300美元,但如果她繼續交下去,可能虧得更厲害。
首先是匯率的下跌。當年最高賠付兌換成人民幣約87萬元,現在只能兌到62萬元左右。未來20年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無人可以準確預測。
其次是內地保險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董小姐說:她最看重的是62萬元的意外身故保險賠付,而現在在內地數百元就能買到此類保險產品。
目前內地保險組合品種繁多,針對性和選擇性更強。以上次招財貓活動贈送讀者的保險產品爲例,只要120元即可購買到最高賠付6萬元的一般意外身故險,或者最高賠付50萬元的交通意外險,甚至還有意外傷害住院津貼。董小姐只需要花1200元買個10份即可獲得同樣60萬元的最高意外賠付。
第三是費率問題。按代理人10年前承諾的條件,10年以後的每年分紅即可覆蓋保費,不用再前往香港交費。但就在第11年,董小姐發現自己的紅利全拿去交保費,還差個十幾美元,不得不又跑了一次香港。
第四則是保單的歸屬不斷變更,10年裏更換了兩家公司,這也是董小姐最主要的退保原因。當初這份保險是在一家香港小型保險公司A公司投的保,其間這家公司被另外一家B保險公司兼併,隨後保單也歸屬於B公司,“更換時也變換了代理人,接手的代理人也算負責,主動與我溝通講明瞭情況,我只要定期交費,保障不變。”董小姐說,如果事情到這一步就結束,她也沒打算退保,但就在前年,該公司進行了內部整合,在百慕大羣島的一個島國註冊了一家離岸公司C公司,而她的保單又被歸併到C公司下屬,屬於C公司管轄。按照香港的法律規定,以後若產生合同糾紛,適用於註冊地法律。董小姐覺得去香港投訴或理賠還算靠譜,但到公司的註冊地百慕大,萬一有了糾紛真不知如何控制。思前想後,她決定退保。
當事人看法
還會去香港
疊加一些重疾險
在按保單的現金價值退保後,董小姐賬面一共虧損了1300美元。不過,她覺得這個問題得兩看,“當初決定買保險是對的,現在決定退保也是對的。站在10年前看,確實是性價比最高的產品;站在10年後看,換產品也是最明智的選擇。”同時,她認爲,這11年的錢並沒有白花,因爲她同時還獲得了11年的保障。
在談及是否還會去香港買保險,她認爲還是會疊加一點重疾險。目前她在內地已經購買了比較齊全的保障,相比之下,香港確實有一部分產品費率低,保障病種比較齊全,且賠付高。但作爲一份長達幾十年的產品,誰又會知道環境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呢,所以很難單純用划算與不划算來一言概括。羊城晚報記者 程行歡 實習生 王皓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