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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媒體報道,中國證監會首次表示,境外資產管理公司將可持有中國內地基金公司的多數股權。不過,對此,證監會沒有給出時間表,只說將“適時逐步放寬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近年來,基金業“雙向開放”的步伐加快。上述報道稱,管理層還暗示,要將共同基金產品“互認”項目擴大。來自歐盟委員會、盧森堡基金業協會和法國基金業協會的代表們已經與中國有關部門舉行過會晤,討論在中國內地發行“歐洲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基金的事宜。
2002年12月,我國首家合資基金公司成立。2001年我國加入WTO時承諾,在外資參股的基金公司中,外資持股比例或者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超過33%,在中國加入WTO後3年內,該比例可達到49%。
據統計,目前,我國有48家合資基金公司,其中,外資持股比例達到49%的合資基金公司共計20家,佔合資基金公司總數的41.67%。
在這48家合資基金公司中,僅從外資股權總比例來看,有華寶興業、海富通、景順長城等13家公司的外資股權比例較最初入駐時上升,佔比爲27.08%。
目前,合資基金公司已佔據我國基金業的半壁江山。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合資基金公司中,管理資產規模較大的華夏、工銀瑞信、中銀基金3家基金公司都是內資主導的基金公司,外資股東股份佔比均不高。而這3家公司的規模超過7000億元,佔合資基金公司總規模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