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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發布高現金價值產品新規後,保監會近期向各人身險公司下發了『關於征求對《萬能保險精算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據業內精算人士透露,萬能險費率改革或將於下半年啟動。
《通知》內容顯示,此次改革將圍繞風險保額、萬能賬戶及結算利率、費用的收取、持續獎金、現金價值與責任准備金等幾大部分進行。與普通型人身險產品費率市場化改革不同的是,萬能險的結算利率目前平均水平大概在3.5%至7%之間,本身靈活性已較高,所以改革的重點將圍繞保額和收費等幾方面進行。
對比2007年版《萬能保險精算規定》,此次《征求意見稿》在風險保額上做出了調整。2007年版規定:『個人萬能險在保單簽發時的死亡風險保額不得低於保單賬戶價值的5%』。《征求意見稿》要求,萬能險死亡風險保額應滿足兩個條件之一:一是意外和疾病死亡風險保額不低於保單賬戶價值的20%;二是意外死亡風險保額不低於保單賬戶價值的50%。某險企人士解釋說,風險保額的增加進一步提高了萬能險的保障功能,從而使萬能險與理財產品的差異性更加突出,符合保監會一直倡導的回歸保障理念,各險企的萬能險產品結構也將隨之調整。
據了解,去年以來,在衝擊規模驅動下,部分保險公司不僅縮短萬能險的產品期限,還持續抬高預期收益率,催生了一批高現金價值、高收益、短期化的萬能險產品。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壽險高現金價值業務井噴式增長,保費收入2765億元,佔同期壽險業新單保費的比重達64%,佔壽險業總保費比重達42%。顯然,這種萬能險已遠離保障本質。
除了提高保額填補其保障功能的缺失,降低費用也是改革的一大方向。《征求意見稿》要求,期交萬能險初始費用上限為第一年40%,第二年20%,第三年15%,第四、第五年10%,以後各年5%。2007年版則規定,初始費用第一年50%,第二年25%,第三年15%,第四、第五年10%,以後各年5%。對於5萬元及以下部分和5萬元以上部分躉交的萬能險初始費用,《征求意見稿》上限比例分別為5%和3%,2007年版規定分別是10%和5%。退保費用比例上限,第一至第五年分別為5%、4%、3%、2%、1%,2007版的規定是10%、8%、6%、4%、2%。
中信建投專家表示,初始費用的調整有利於保戶賬戶價值初始資產的提昇,從而增加賬戶積累的速度。同時,初始費用和退保手續費的降低讓萬能險產品變得更便宜,有利於消費者。
據了解,萬能保險的概念最早由國外傳入,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險費以及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給付金額的人壽保險。也就是說,除了支付某一個最低金額的第一期保險費以後,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時間支付任何金額的保險費,並且任意提高或降低死亡給付金額,只要保單積存的現金價值足夠支付以後各期的成本和費用就可以了。而且,萬能保險現金價值的計算有一個最低的保證利率,保證了最低的收益率。
正因為其結算利率的靈活性,萬能險被選中成為萬能的『理財利器』。登錄一些理財網站可以看到,上面銷售的各類保險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高達5%以上的,均是以萬能險形態出現。
業內人士預計,萬能險費率改革有望下半年啟動,屆時萬能險的結算利率也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