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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適應營改增需要,我國針對第一大稅種增值稅,自8月1日啓用新版增值稅發票,並同時提高了該發票的防僞技術。國家稅務總局昨天宣佈了這一消息。
稅務總局決定,自8月1日起啓用新版專用發票、貨運專票和普通發票,老版專用發票、貨運專票和普通發票暫繼續使用。
據瞭解,改版後的新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除了代表發票種類代碼的第8位有所調整外,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和“購貨單位”欄一律改爲“銷售方”和“購買方”,“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欄改爲“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主要是因爲營改增後,原徵收營業稅的服務業納入了增值稅徵收範圍。
新版專用發票和貨運發票取消了發票監製章和雙槓線微縮文字防僞特徵,保留部分防僞特徵,增加光角變色圓環纖維等防僞特徵,使防僞特徵達到9項,可有效防止利用增值稅發票偷逃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