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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準備購買價值二三千元的黃金首飾,商家卻表示無法提供本品牌的發票,只能開具同等價額的“超市生活用品發票”。消費者在擔心商品的品質和售後服務沒有保障的同時,也對商家涉嫌偷稅漏稅的行爲提出了質疑。
市民擔心:上千元金貨沒發票心裏感覺不靠譜
近日,市民張先生在南開區華苑地鐵站附近的賣場裏,相中了一家金銀首飾專櫃的小金鎖。張先生告訴記者,金鎖準備送給他即將滿月的小侄子,“這家店黃金每克只有288元,一個7克重的小金鎖算下來兩千多塊錢。”
就在張先生準備結賬、詢問店員有沒有發票時,他卻被告知只能開超市的生活用品發票。“超市發票能給金首飾做擔保麼?消費者花了數千元連個最起碼的保障都沒有,商家是不是涉嫌偷稅漏稅?”張先生不禁質疑道。
記者調查:以金價低爲由店員拒開金店發票
昨天上午,記者找到了這家位於華苑地鐵站附近的金店。記者表示爲公司採買禮品後詢問是否能開發票,店員表示:“我們沒有金店的發票,但會給您開一張蓋有金店公章的14家連鎖店的銷售單,加上產品自帶的檢測價籤,出了問題,你拿着這些單據我們就能保修。”
看到記者有心購買卻堅持要發票,從其他櫃檯走來的另一位店員表示:“您要是想報銷,我們能給您開同等價值的超市機打發票,可以寫洗滌用品、食品,反正就是寫不了黃金。”看記者還在猶豫,該店員繼續遊說:“除非您去買300多一克的金子,就這個金價,您去哪家店都開不了發票,價格太低根本沒有利潤,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行規。”而對於如何開具這麼多大面額超市發票的疑問,店員又支支吾吾以“我們有辦法”爲由,讓記者不用擔心。
相關規定:商品標價已含稅不開發票屬漏稅
不開發票真的是行業規則嗎?記者調查發現其實不然。就在周邊賣場,記者向另外一家金銀首飾品牌諮詢售價。同樣爲288元每克的金鎖,店員很痛快地表示能開具本品牌的黃金髮票,並沒有以利潤太低爲由拒絕該要求。店員還表示:“我們開具的是國家稅務局的正規發票,不過買什麼就要寫什麼,不能寫其他。”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商品的明碼標價應是含稅價,商家不應以其他理由拒開發票。而一旦形成不開發票的事實,這個買賣行爲本身就已涉及偷逃國家稅款。目前,張先生就此事已向稅務等部門進行了舉報,事情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