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目前試點自發自還地方債的十個地區政府信用評級“花落近半”,有四個省份已選定評級機構。對此,多位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爲,我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還處於“摸着石頭過河”階段,存在外界干預、信息獲取難等挑戰,透明度有待提高,整個流程如同“霧裏看花”,有待改進。
除了已向社會公佈的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中標成爲廣東、山東兩省政府信用評級機構外,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成爲寧夏回族自治區的評級機構,並已經着手開展評級工作,而北京市的評級機構也已經選定,順利的話27日將向社會公佈。此外,江蘇省或將於27日進行招標,青島市將於下週三進行招標,餘下四地的評級機構最晚也將於7月上旬敲定。據業內人士估計,十個地區的地方債或將於8月前後全部發出。
據參與政府信用評級招標的某評級機構高管向記者介紹說,政府信用評級從開始到出具評級報告大概需要15天左右,主要是根據公開信息進行評級。“評級機構一方面蒐集公開信息,另一方面從當地政府處獲得部分非公開信息,與此同時要進場訪談、然後整理相關材料,最後出具一份正式的評級報告”。
至於評級機構的招標流程,主要由當地政府組織進行。“地方政府設計出評級招標的各項指標,邀請幾個評委打分,這些評委中除了當地政府人員,還有來自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系統的人士,並不和當地政府有密切聯繫。最後將各位評委的分數平均得出最高分。”上述評級機構高管說。
然而,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多數地區在進行評級機構招標時並沒有公佈具體指標及分數,只是在最後公佈一個結果。
很多評級機構招標失利後也不知道自己哪裏丟分,爲何沒有中標,還有個別地區不進行公開招標,直接選定評級機構“整個過程不夠透明,像‘霧裏看花’一般看不清楚。”另一位參與評級招標的人士告訴記者。
除了評級機構的選取過程信息公開不足外,很多人士反映日前廣東省出爐的首份中國地方政府債評級報告也有待完善。
“廣東的評級結果是A A A,屬於違約風險極低,但也是有風險存在的,作爲評級機構,應該客觀公正地把風險揭示出來。比如廣東5年期債務到期以後,還本付息的風險點有哪些,7年期、10年期到期後,又可能存在哪些風險點,這些在評級報告中都沒有具體分析評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評級機構人士告訴記者,“而且深圳和廣東是分開發債的,評級廣東時所用的數據沒有把深圳剔除出去,這些都是比較草率的做法。”
另有業內人士質疑,整篇評級報告未對廣東省政府債務風險、政府信息披露和債務管理等提出建設性意見,無法起到外部監督的作用。
談到政府信用評級中存在的問題,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長金海年以個人身份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我認爲十個地區自發自還地方債是非常好的一項改革措施,地方政府有城鎮化建設的任務,肯定需要大量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尤其需要規範融資渠道。”
“但是目前看來地方政府評級存在三個方面有待完善和改進。”金海年說,“首先,不應該由地方政府選取評級機構。我們可以採用發行人付費的方式,但是最初選取評級機構的時候,可以由財政部、人民銀行等組織招標,否則地方政府可能會看誰評級高、評級速度快、價格便宜就選哪家機構,這樣的信用評級不利於揭示發行人的風險。另外,此次參與政府信用評級的9家評級公司都有爲企業債評級的經驗,但地方債評級不同於企業債評級,這些公司的政府信用評級標準和方法是否可靠,我認爲這需要財政部、人民銀行組織全國甚至全球專家對技術、方法進行論證。第三,不同地區選擇不同的評級機構,他們的評級結果不具有橫向可對比性。比如大公評甲省是A A,中誠信評乙省也是A A,兩個同樣的評級結果並不代表兩個地方政府具有同等的信用水平。我認爲在不同評級機構間應該有一個一致性的校準。”
對於如何看待此次地方政府信用評級結果,一位國有大行債券承銷人士直言“由於地方政府是發行人,評級機構出於自身考慮,估計最終評級的結果各地之間差別可能也不會太大。最終,各地債券真實的投資價值還是要靠投資人自己辨識。”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劉俏建議:“把省一級的債券下發到地市,通過額度管理讓地市政府自發自還,形成地級市參與性的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