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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有關公積金“劫貧濟富”“沉睡着貶值”等爭議一直不斷。北京、上海、山東、廣西、武漢等多個省市區都突破現有條例規定,放鬆公積金提取標準,讓曾被忽視的公積金“夾心層”成爲“受益層”。然而這一改革本身亦有不足,還需更大力度破除公積金制度滯後的深層阻力,才能真正讓公積金迴歸職工“利益共有”的初衷。
多地公積金提取門檻更低程序更簡
武漢市將從今年7月1日起,公積金繳存職工若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且個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積金賬戶內資金,提取次數原則上一年一次,可提取個人賬戶內全部或部分餘額。
據調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漢屬於較低收入,每月繳存額最多228元,一年累計下來相當於一個多月的工資。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漢繳存職工在退休、離職、大病等11種情況下,纔可以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1900元”是武漢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每月繳納的公積金金額、繳存比例,倒推出的職工月收入情況。
據統計,武漢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的職工約佔全部繳存職工的25%左右。億房研究中心研究員認爲,此政策將使兩類人羣受益:一類是買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另一類是在2010年前買房且沒有房貸的職工。
此外,上海、北京等城市也正在放鬆公積金提取條件。今年4月,上海表示將進一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費政策,提高提取額度。北京也表示,公積金貸款購房人提取公積金,將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提取頻率也將由一年一次縮短爲三個月一次,提取限額爲三個月公積金的總和。
廣東、廣西、山東、安徽等多個省份在更早以前已修改了相關規定。
“劫貧濟富”質疑不斷
住房公積金制度至今已走過20多年,暴露出諸多弊端。其中質疑最多的是,部分收入較低的繳存職工,因爲買不起房而享受不到公積金的優惠,且較長時間內都無法使用公積金。對於收入相對較高者,依靠公積金的低息優惠購房,還可以提取用於裝修,這就造成了“劫貧濟富”。
對此,許多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都表示並不完全贊同。武漢公積金的數據顯示,繳存總額在前20%的人羣,其繳存金額共佔總金額的一半,但其貸款總戶數、金額分別佔29.06%和35%。也就是說,中低繳存人羣享用了高繳人羣的資金流,公積金的主要受益人是無房中低收入繳存職工。
“但仍不可否認,有一部分最低收入羣體,連買房的能力都沒有,無法使用公積金。”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陳祖信說,這部分人如大學畢業生羣體,有些連首付都拿不出。“爲了幫助他們盤活賬戶內公積金,因此放開了公積金提取。”
另一方面,大量的結餘資金“沉睡”在賬戶裏,利用率不高,升值率低,而個人賬戶存款利息抵不過物價上漲,間接造成公積金“躺着”貶值,也飽受社會質疑。
據測算,截至2014年3月,全國住房公積金結餘資金9498億元,以普通存款存放在銀行。而過去十年全國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賬戶加權平均存款利息僅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個百分點。
這意味着每個人的公積金每天都在貶值,也是當前公積金騙提現象氾濫的根本原因。
公積金制度改革任重道遠
公積金是一項強制互助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繳存職工必須買房才能貸款或者提取公積金。但已有不少城市先後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允許公積金用來看病以及支付房租、物業費等費用。武漢第一個從收入角度放寬提取條件,或將引起更多地方的效仿。
這也是一把“雙刃劍”,武漢市規定,公積金貸款總額與繳存餘額和繳存年限掛鉤,低收入職工提取公積金,雖然可以增加一些年收入,但如果將來要買房,貸款總額將大幅減少或不能貸款。
也有市場人士擔心,低收入者目前不買房,不等於永遠不買房,向低收入者打開提取公積金通道的同時,又規定今後不準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這等於徹底阻斷了他們在未來買房時得到公積金援助的可能性。也有網民表示,公積金定位於住房制度,而大病醫療等允許提取公積金用於醫療費用,其實是醫保的責任,違背了公積金制度建立的初衷。
長期從事住房公積金問題研究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張東教授認爲,針對公積金的衆多弊病,放寬提取條件只是治標不治本。當前,住房公積金最大的問題是管理條例滯後,運作模式封閉導致有的地方公積金緊張,有的地方富餘“浪費”。“公積金細則”的修改已提出近十年,但仍存許多梗塞,未有實質性進展。
陳祖信說,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到了一個“瓶頸期”,亟待對管理法規進行修訂完善,對相關探索進行明確界定,重點是分類實施差異化的繳存政策,實行差別化的個人賬戶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