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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總局5月28日前發佈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意見》),首次提出放開處方藥在電商渠道的銷售。而5月7日,食藥總局還發布消費警示提示,合法網上賣藥企業共184家,處方藥網上禁止銷售,網上海外代購藥品不靠譜。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食藥總局的監管思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經濟參考報》記者致電國家食藥總局,新聞司相關人員告訴記者:“這僅僅是徵求意見稿,不是最終定稿,總局不做任何解讀。”
《意見稿》明確:“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由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覈及監督調配”,“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責令改正,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備案信息、執業藥師信息必須在網站首頁醒目位置公示,並提供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的電子鏈接”。
“這是極大利好,希望政策能落地,我非常支持這個意見稿,把行業心聲都反映出來了。”以嶺健康城副總經理邵清認爲,網上是完全的競爭市場,沒有灰色的返利和回扣,加上經營主體很多,自然會產生競爭,從而優化市場,而且可以打擊網上賣假藥的行爲。
廣州廣證恆生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研報指出,政策放鬆超預期。2013年全國網上藥品零售額爲39億,佔O T C終端銷售額1.5%。與其他品類相比,藥品零售的互聯網化率非常低放開處方藥網上銷售,藥品零售電商有望進入更廣闊的市場。處方藥市場規模遠大於O T C市場,2013年零售終端藥品規模2558億元,醫療機構終端規模8427億元。放開網上藥店銷售處方藥,體現了醫藥分離的政策導向,中短期將主要吸引慢性病患者。長遠來看隨着電子處方的普及,網上將成爲處方藥購買的主流渠道。
此外,《意見》還降低了處方藥網絡銷售的門檻,提出“允許醫藥電商選擇第三方物流配送”。
約半年前,國家食藥總局相關人士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指出,考慮到藥品配送的安全性,出臺“網售藥品不得委託郵寄、快遞貨其他企業配送,只能由網上藥店配送”的規定。出於對藥品質量保證的考慮,藥監部門目前暫不允許委託社會機構向消費者直接配送藥品。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食藥監總局的監管思路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並首次表露出即將放寬互聯網藥店網上售賣處方藥的風向。《意見》指出,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可以委託物流配送企業儲存和運輸,物流配送企業應當具備食品藥品質量管理規範所要求的儲存和運輸條件,保證食品藥品安全。這是否意味着更多的快遞公司需要完成食藥總局有關配送資質的認證?
不過,降低門檻、放開政策其實對藥品監管提出了一些難題。
“目前,我國沒有電子處方,而且醫院內的電子處方並未在醫院與藥店之間傳遞,如何審方、如何實現傳遞、如何監管。這在考驗藥監局的監管能力。”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該人士還指出,去年年底,海南和上海先後試點了網上藥店醫保報銷,零售藥店允許消費者違規使用醫保賬戶金額的現象比比皆是,網上藥店的醫保用途監督更難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