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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部門強化落實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和撤銷審批備案制度
-清理非稅收入項目,將行政性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取消『收支掛鉤』辦法
-根據部門履行職能需要,保障經費供給,努力創造『小金庫』不敢設、不能設和不必設的環境和條件
全市13149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以來,本市在全市范圍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3149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進行自查自糾和『零存在』承諾,共清理出『小金庫』377個,涉及金額7951.3萬元。
為了增強專項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本市采取多方核查等辦法,對賬外資金和資產進行全面清理。首先是自查自糾。專項整治工作公開進行、公告11種『小金庫』表現形式、公示自查自糾結果,對要求徹底清理未列入規定賬簿的資金和資產,做到『零報告』和『零存在』。自查自糾後,各區縣、各主管部門『一把手』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署《關於『小金庫』零存在、零報告的承諾》,加蓋單位公章,逐級上報,做到一諾到底、長期有效。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區縣和各部門對所屬單位進行全面督查,覆蓋面達到100%,確保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