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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臺的《平板電視機安全使用年限的規定》,明確了平板電視的安全使用年限爲7年。但記者近日走訪本市市場時瞭解到,商家和消費者對“安全使用年限”認知度較低。
新規出臺後,記者連日來跟進走訪本市多家家電賣場,發現多數銷售人員對這一規定尚不瞭解,當記者詢問電視機的安全使用年限時,有的回答10年,有的回答20年。多數接受採訪的消費者對“安全使用年限”這一概念也不太瞭解,有的甚至與“保修期”、“三包期限”等概念混淆。一家大型賣場負責人對記者說:“這項規定‘下沉’到零售終端,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
據瞭解,這項由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出臺的新規要求,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的家用平板電視機的安全使用年限應達到7年,並且在到達年限時,其產品電器的安全性能仍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不過記者在採訪中也瞭解到,該規定並不是強制性國家標準,也不是說到了7年電視就不能使用而是在超過安全使用年限後,電視機的顯示屏、開關、接插件等易損元器件的絕緣性、穩定性、可靠性都有可能下降,從而產生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