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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在寧波一家遊戲網站打工,這個遊戲網站主要負責網上游戲幣的交易,從中賺取差價,而遊戲幣的買賣基本是用支付寶或者財付通進行,每天交易量很大。
爲方便操作,遊戲網站的老闆宋某直接將自己綁定了3張銀行卡的支付寶及財付通賬號、密碼交給了小江。
去年9月,宋某因涉及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這段時間裏,因自己手頭缺錢,小江便打起了歪主意。
他登陸宋某日常使用的支付寶及財付通賬號,將裏面存有餘額的賬號直接進行了轉賬。
轉走幾千元後,小江還嫌不夠,他想到了與兩個交易平臺綁定的銀行卡。
要直接將銀行卡上的錢轉到支付寶或者財付通上,需要通過手機確認支付密碼。
小江不知道密碼,就先向手機營業廳申請了補卡業務。
補卡需要當事人的身份證,小江就用宋某的身份證複印件辦了一張假身份證,去營業廳補了卡。
順利補齊了手機卡後,小江通過手機動態密碼的形式進行了所有銀行卡的轉賬業務。
一個月內,小江便竊取了宋某銀行卡、支付寶、財付通賬戶內的16萬元人民幣。
一個月後,宋某取保候審出來後使用手機,發現自己原來的號碼都用不了了,一查才發現有人來補了卡。
一想起自己的手機號與一些銀行卡關聯,當即跑去查詢餘額,才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餘額基本都已爲0,於是立即報了警。
昨天,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小江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盜竊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了盜竊罪。
小江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