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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孫女士前不久購買了一隻標籤顯示是24.5克的千足金手鐲,最近她高高興興戴着去參加同學聚會。沒想到碰到一個同學也戴着一款和她類似的金手鐲,兩人聊起來,孫女士竟意外發現自己的手鐲重量沒有24.5克,而是隻有17.167克。她大呼上當受騙。
據江寧區消協工作人員介紹,孫女士是去年底在位於江寧區東山街道一黃金品牌專櫃相中了這款黃金手鐲。該手鐲的標籤顯示是“24.5克千足金”手鐲,當時黃金價格327元/克,該手鐲的價格爲8000元。孫女士試戴後非常滿意,當場就付款買下,將鐲子直接戴到手腕上走了,由於購物地點是正規品牌店鋪,孫女士對於手鐲的重量並沒有懷疑,也沒有現場要求復秤。
前不久的一次同學聚會,孫女士戴上這隻手鐲高高興興去參加。一位女同學正好戴了一款手鐲與孫女士的非常相似,寬度厚度差不多,可同學說手鐲只有17克。孫女士回家找了臺計量器一稱,發現只有17.167克,重量少了近30%。
孫女士隨後就拿着黃金手鐲和銷售票據到這家黃金品牌專櫃去討說法。老闆多次檢查手鐲和票據後承認該手鐲重量不足,是員工失誤造成,表示願意補償孫女士差價2400元。但孫女士認爲商家虛假標示飾品重量欺騙消費者,是欺詐行爲,要求商家加倍賠償。雙方交涉多次無果後,孫女士來到江寧區消費者協會東山分會進行投訴。
消協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前往該店瞭解情況。店老闆解釋稱,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由於店方掛錯了黃金手鐲的標籤。最終,消協認定,商家因自己的失誤虛假標示了黃金飾品重量,從而誤導了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爲。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爲500元。”經消協調解,商家已向孫女士退還差價2400元並一次性賠償人民幣6000元。
李靜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