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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元股份(600146)涉嫌在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方面存在違規行為,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核實查證有關事實和當事人責任後,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大元股份原控股股東上海泓澤世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5月2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上海泓澤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上海泓澤進行立案調查。
3天後,上交所又稱,大元股份公司董事會於2012年9月19日審議通過《關於出售托裡縣世峰黃金礦業有限公司齊求四東、齊求四西兩個采礦權及小羊圈子、莫合臺等四個探礦權的議案》時,鄧永新已是公司間接大股東,並且在2012年5月至6月期間為交易對手方北方礦業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由此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上述交易是公司2012年扭虧為盈並避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重大交易,公司未按照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由於實際控制人鄧永新未將上述關聯關系告知公司,是導致公司未按照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的主要責任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且造成嚴重後果,市場影響惡劣;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洪金益,董事湯闖、王蓓莉、宮國魁、鄭本席,獨立董事杜希慶、濮文斌、陳路,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朱立新,副總經理易佑福,財務總監李森柏雖未主動參與違規行為,但其未盡勤勉義務,對公司違規行為的發生及持續亦負有一定責任。由此,上交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鄧永新予以公開譴責,並對上述人員予以通報批評。(記者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