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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桐廬帶孩子的單身媽媽高女士,今年4月因為一次偶然的網友推薦,開始了在湖南潤達商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湖南潤達』)現貨白銀的投資之旅,沒想到的是,不到半個月,7萬多元就打了水漂。
和高女士一樣,天津、河北、遼寧等湖南省外的投資者也加入了湖南潤達的現貨白銀投資,他們的結局類似,在短短十多天內虧損幾萬到十幾萬不等。
投資者的錢到哪裡去了?湖南潤達是否違規?
『都是非農行情做的(也即非農數據,是指美國非農就業率,非農業就業人數與失業率這幾個數值,對黃金白銀的波動有影響),投20萬元三個月現在就40萬了。』2014年4月的一天,浙江桐廬的高女士正在為套牢的股票而郁悶時,一個叫『正大長江』的網友向高女士推薦投資現貨白銀,他時常將正在上漲的白銀走勢截圖給高女士,高女士看到『每次都是賺的圖片,沒有虧的』。
動心的高女士將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照片發給了『正大長江』介紹的理財經理黃經理,沒有簽訂合同和風險協議書,就這樣在湖南潤達開了戶。『我們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按照我們的方式,肯定賺不會虧錢的。』黃經理將高女士拉進了一個聊天室,所謂的『老師』每天在裡面『指導』怎麼下單,稱『喊單』。
『第一天我只投入了9901塊錢,我自己操作賺了2900元,感覺還不錯。』初戰告捷,高女士對湖南潤達的炒銀致富神話深信不疑。
4月14日,高女士接到了黃經理電話稱『今晚有大行情,一萬塊錢太少了,賺不到錢!』她立即進入聊天室,『老師』也在說,『今晚耶倫(美聯儲主席)講話,白銀會大漲的。』大家群情激奮,感覺人人馬上都要發財了。在這樣的氛圍下,高女士又連續三次入金(即向投資賬戶裡轉錢),當天一共入金5萬元,選擇了100倍杠杆,可『老師』喊的竟然是反單(即行情是上漲,就叫投資者賣空,而如果行情下跌,則叫投資者買多)。
之後,在『老師』的指導下,經過每天多達十幾次乃至20幾次的頻繁操作,高女士不斷虧損。『從2014年4月10日到4月23日短短14天,我就虧損了7萬多元人民幣。』5月1日,高女士再次拿出幾千元殺入湖南潤達交易平臺,結果依然是虧損。5月5日,高女士決定再也不做了。她從交易軟件中導出的交易記錄顯示,從4月11日到5月5日,轉讓盈虧為48667元,手續費是23495元,延期費(資金在賬戶中過夜收取的費用)為796.1元,一共損失的金額為7萬多元。
高女士上網搜索發現,包括浙江、河北、天津、吉林等在內的全國各地因在湖南潤達平臺投資虧損的投資者比比皆是,幾天時間內虧損幾萬到幾十萬的受害者都有,經歷大同小異。
湖南潤達『我們部分是撮合交易,部分是做市商』
為什麼全國各地出現情況類似的投資損失事件?投資者的錢最後到了哪裡?
『正規的期貨交易是所有投資者的資金和指令都是打到交易所去,價格的形成機制是所有的人在交易所集中競價,投資者在期貨市場輸掉的錢不知道是輸給了誰,其實是輸給了市場。』一位在期貨行業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介紹,『現在大部分的白銀現貨交易都是做市商的方式,也即是做「對手盤」——「你輸掉的錢就是我賺的錢」,基於這種機制之下,投資者做了一筆買單,實際上就等於公司做了一筆賣單。』
而『做市商』是國家明文規定不允許的做法。
『我們有部分是撮合交易,部分是做市商。』湖南潤達總經理助理趙敏解釋,『我們是對接路透的國際行情數據,投資者是在我們的交易平臺上撮合,當投資者買漲跟買跌的數量不對等的時候,我們下屬的一個特別會員單位來接受不均衡的對衝。』
上文提到的期貨人士指出,『正常的期貨交易下,如果買多和賣空的數量不對等,則這筆交易不能成交。』
『目前這些國內的現貨白銀中,投資者實際上沒有產生真實的交易,金錢也沒有進入到國際資本市場去。』中國國際期貨(博客,微博)公司董事總經理、中國國際期貨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紅英(博客,微博)對記者表示,『做市商某種程度上形成了一種對賭的交易機制,相當於咱們打賭,賭輸賭贏,那麼基本上毫無疑問都是客戶輸。』
『我們是擁有湖南省相關文件批准的交易市場,沒有承諾任何「包賺不賠」,也不准「代客理財」等。』面對來自多個省外投資者對湖南潤達的投訴,趙敏對記者說,『他們是能抹黑我們就抹黑。你問他是代理商欺騙了你呢,還是湖南潤達總部欺騙了你?你需要做個區分,如果我們欺騙了你,我們大門敞開,你們可以來找我們啊。』
監管部門說法
是否違規,需由專業技術判定人員來確定
『如果有交易市場采取了電子撮合、做市商等一些交易行為,這肯定是屬於違規的。』湖南省商務廳市場建設處副處長羅光明告訴記者,國務院37號文和38號文,明文規定了不得采取包括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
那麼如果發生違規行為,又該哪個部門來管理呢?『現在商務廳、金融辦、工商局、證監局也管我們,作為我們來說,其實也挺難受的,因為說實話,有很多部門可以管我們,要是一個部門管我們倒是好,政府部門也沒有明確哪一個部門來管,公安廳也可以查我們。』趙敏說。
記者查閱文件顯示,2013年,商務部、央行、證監會下發了2013第3號令《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以下簡稱3號令),規定了這類平臺有三個管理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商品現貨市場的行業管理,並按照要求及時報送行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具體措施。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據職責負責轄區內商品現貨市場交易涉及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負責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認定等工作。
『界定的問題,我們需要請專業技術鑒定人員來鑒定,按照部門職能劃分來管理。』羅光明說,除了3號令外,2013年12月,六部委下發了《關於禁止以電子商務名義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會、發改委、工信部、商務部、工商總局和銀監會都有管理的分工。
早在2014年1月24日,天津的劉先生就已經向湖南證監局舉報湖南潤達涉嫌詐騙,但是湖南證監局以38號文件規定回復他稱,此類經營行為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屬地原則負責,不予受理。而湖南省政府金融辦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目前金融辦只管理股權類的交易市場。『商品類的交易場所我們現在不管了,歸商務廳管理。』湖南省金融辦企業上市處處長彭小玲說。
『實際上,現在未使用「交易所」名稱的交易市場沒有准入條件,是放開的,不需要政府批文,只需要工商注冊,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登記。』羅光明說,這也導致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困難。
律師說法
投資者可提起民事訴訟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實踐中,貴金屬投資市場面臨「九龍治水」的困境,職責不清、權限不明成為監管最大短板。』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穎認為,『由於權責不明確、部門分割以及受業務限制,商務部無法監管個人對白銀的投資行為;因為白銀不具有貨幣屬性,因此也不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范圍;而對於各交易所平臺來說,主要監管方是交易所自行發起或業內監督組織成立的監管委員會,屬於自己管自己,效果可想而知。』
韓穎建議,『立法機關應以此為契機,盡快出臺統一規范貴重金屬交易的法律,明確具體監管機構與相應法律責任。』
那麼湖南潤達是否對投資者構成了欺詐呢?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鄒紅艷告訴記者,欺詐分為民法上的欺詐行為與刑法上的詐騙罪,如果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最終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結合相關證據纔能具體判斷。投資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進行認定;或向公安機關報案,由有權機關進行認定。』鄒紅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