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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向各地保監局、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下發了《關於印發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第一階段實施方案的通知》,從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公司的個險營銷員三個方面對保監局和保險公司第一階段的摸底情況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其中,首次對保險公司高管、從業人員或其親屬控制的保險中介機構情況要求摸清情況。
首次摸底險企高管控制的中介機構
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500多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20萬餘家,保險營銷員300多萬人。
4月底,保監會在全國范圍內啟動了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工作,保監會將此次清理整頓工作分為五個階段,其中第一階段就是摸清底數,全面摸底普查保險中介市場的機構發展、人員隊伍、業務經營、制度建設、風險隱患等情況,掌握保險中介市場的整體態勢、基本特征及主要問題。
保監會上述《通知》要求,從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公司的個險營銷員三個方面,對保監局和保險公司進行第一階段的摸底工作。其中該通知在專業保險中介機構清理整頓中規定:『要摸清由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主要指配偶、子女、父母)通過控股等方式實際控制,且2013年傭金(公估費)收入的50%以上來源於該人員所在保險公司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相關中介機構被要求在不晚於6月30日上報自查結果。
摸底自保件及銷售非保險產品等情況
該《通知》還要求,摸清是否存在『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產品』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經營壽險業務,存在業務量快速增長、件均保費高、自保件多、退保量大、客戶信息失真等異常情況』。
針對非金融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保監會要求摸清是否存在:虛構中介業務套取傭金,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等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或保險金,參與虛假退保、虛假理賠等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的違法違規等行為。
在保險營銷員方面,保監會要求摸清是否存在『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為保險營銷員入司或轉正的條件等』,是否存在『利用保險營銷團隊或保險營銷員身份吸收客戶資金,進行非法集資,挪用、截留、侵佔客戶保險費或者其他資金等』。
此外,保監會還要求保險公司要摸清是否存在未經保險公司授權,保險營銷團隊或者保險營銷員擅自以保險公司名義銷售理財產品、第三方機構的會員卡、救援卡、諮詢卡等卡折產品。保險營銷團隊或者保險營銷員制作、銷售虛假保單,以保險的名義非法銷售理財產品等情況。
治理中介『不誠信』需加大懲戒力度
業內猜測,保監會這次清理整頓可能是擔心這種中介機構和保險公司利用雙方的關聯關系,而進行套利或者私自謀利的情況。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認為,目前還沒有對保險企業高管或親屬控股保險中介的禁止性條款,保險企業還需通過自身制度建設來限制,保險企業高管或親屬通過保險中介進行的『利益輸送』。
為何保險中介年年治理,仍是年年亂?郝演蘇教授表示,在中國的許多中介行業,普遍存在不誠信的問題,不僅是保險中介的問題。解決保險中介『不靠譜』的問題,首先應該盡快建立代理方結算資金保證金制度,讓中介公司『沒機會逃』;監管部門能否要求保險中介也建立保證金制度,加大對違規者的懲戒力度,讓其為違規承擔較大的損失。